什么是侵权?
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为人实施的过错行为。在国外学者关于狭义的侵权行为的各种观点中,比较典型的是三种学说:
一是过错行为说。该说,从行为的角度揭示侵权的概念。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侵权行为是一种过错。英国学者福莱明指出: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而不是违反合同,对这种过错,法院将在一种损害赔偿的诉讼形式中提供补救。
二是违反法定义务说。该说主要是从违反法律义务的角度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例如,英国著名学者温菲尔德从清水行为与违约行为相区别的角度,给侵权行为下了一个公认为最完备的定义。他认为:侵权行为的责任系由违反法律事先规定的义务引起,此种义务针对一般公民而言,违反此种义务的补救办法,就是对未清偿的损害赔偿诉讼。
而广义的说,侵权行为是产生责任的根据,但侵权行为不仅仅是因行为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侵权行为,还包括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责任。从广义上来理解,侵权行为不仅包括过错行为责任,还包括行为人,根据公平原则产生的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这种责任也是法律制度规定所产生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等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规定看来,既包括了因过错产生的责任也包括非过错责任。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举些例子,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法律面前一切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权、出版权、集会权、结社权、游行权和示威权;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投诉、起诉、举报和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和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相同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归侨和家庭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国家的保护。
侵权?是指侵害民事权益的行为。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叫民事权益?
民事权益是指: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
说到此,又觉得晦涩难懂?没关系,大白话:民事权益就是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
有人侵犯你上述权利,那就叫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