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的子女怎样上小学,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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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户口簿原件;
2、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3、务工证明(下列三种务工证明之一即可);
(1)用人单位出具的经当地就业部门核准的招(聘)用工备案手续;
(2)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07)27号)和《哈尔滨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有效规范学籍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随来我市务工的父母在我市城区(含县城)居住的农村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我市就读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凡随在我市务工的父母在我市暂住、拟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由其父母向暂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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