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可以带行李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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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规定:
1、旅客随身携带乘车的物品,每一张全票(含残废军人票)免费10千克,每一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
2、旅客托运行李包裹(简称行包),由站方开具汽车旅客运输行包票。行包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每位旅客随车托运行包总重量一般不能超过40千克。
3、行包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12立方米,本规则附件四“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除外。每1千克行包的体积超过0.003立方米为轻泡行包,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4、旅客随车托运行包重量如超过40千克,在本次班车不超载的前提下或其它车次有运输能力时,也可以受理。
5、旅客托运本规则附件四“计件物品重量折算表”所列物品,按表规定及其说明计收行包运费。危险品及政府禁运物品不得夹入行包托运。对有疑义的行包,由车站会同托运人开启查看。
6、托运限运物品应持有关证明。邮件、图书、影片运输和旅客行包保价托运,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办理。
无法交付行包,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当地有关部门作价移交,所得价款,扣除应付的费用,余款立帐登记。在180天内仍无人领取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