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是利是弊
利:对于生产者来说,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对传统的经济模式带来不小的冲击,减少了中间商的作用;对于消费者来说,由原来的“买”变为了现在的“租”,
大大减少交易成本,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节省了开支。这种相对于传统经济更加自由的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济的运行效率与资源的利用效率。
弊:共享经济的出现是对传统经济巨大的打击,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冲突;还有就是消费者整体的素质的提升速度跟不上共享经济的发展速度,
例如共享单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情况,还有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发生车祸,共享单车被损坏的情况屡见不鲜;某些不合法的生产者与商家借着共享经济的东风,
对本身不合法的商品和服务进行伪装,浑水摸鱼,重新进入市场,例如胶囊旅社,在没有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以共享旅社的名义出现,
这种胶囊旅社本身具有很大的火灾隐患,早已被相关部门关停,但在共享经济的掩护下又卷土重来,还有所谓的共享女友,哗众取宠,给社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扩展资料:
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于1978年发表的论文中提出。
其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共享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