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成文日期确定的标准:
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经领导人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
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法规性文件以文件批准日期为准。
一般的电报、信函等以实际发出日期为准。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