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报名条件新规
主治医师报名条件新规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愿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有良好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充分履行职责。应当获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登记、领取相应执业证书。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各级职称时,除了应符合上述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二、除此之外,不同学历从业年限要求不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2023年主治医师考试: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有大专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登记,从事医疗执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具有本科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具有硕士专业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拥有博士学位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主治医师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