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制定民律草案的基本原则及其对法典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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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清末民律草案的制定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承担。民律的起草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第二,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第三,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需要。这些原则对民律草案的内容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民律前三编在起草者松冈义正的影响下,这些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
(2) 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均以中国传统为主。立法者具体提出这两编主要参照现行法律、经义和道德。因此虽然也采纳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但更多的是注重吸收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相沿的礼教民俗。
《大清民律草案》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急功近利,一味强调对最先进民法理论和立法成果的吸收,故而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不是一部成熟的法律草案,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对以后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 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民律前三编在起草者松冈义正的影响下,这些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
(2) 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均以中国传统为主。立法者具体提出这两编主要参照现行法律、经义和道德。因此虽然也采纳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但更多的是注重吸收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相沿的礼教民俗。
《大清民律草案》从整体上来说,由于急功近利,一味强调对最先进民法理论和立法成果的吸收,故而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不是一部成熟的法律草案,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对以后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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