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表情艺术的主要审美特征
所谓表情艺术,是指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音响或人体)来直接表现人的情感,间接反映社会生活的这一类艺术的总称。
它主要是指音乐、舞蹈这两门表现性和表演性艺术。虽然,任何艺术样式都必然要表现情感,但是,音乐和舞蹈这两种艺术样式,同其他艺术样式相比较,能够最直接,最强烈,最细腻地表现内心情感,袒露人的心灵。
表情艺术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艺术门类。表情艺术也是当代人们生活中最普及、最广泛的艺术门类。
表情艺术的审美特征一共有三点:
1、抒情性与表现性
抒情性:抒情性是音乐和舞蹈基本属性,音乐和舞蹈抒发情感的能力是十分惊人的,他们不但可以直接表现人类各种细微复杂的情感情绪,而且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最深处,激发和宣泄人的激情。
音乐和舞蹈的抒情性来源于它们内在的本质属性和特殊的表现手段,音乐中有组织的乐音,舞蹈中人的形体动作,都可以通过力度的强弱、节奏的快慢、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多种方式,来表现各种繁复多样、深刻细腻的内心情感。
表现性:音乐和舞蹈这一类表情艺术,难以模拟或再现客观对象,长于表现或传达创作主体的情感情绪,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舞蹈:舞蹈中有大量的抒情舞蹈,这些舞蹈作品几乎没有任何具体的情节和事件,主要是表现某种特定的情绪,通过强烈的情感氛围来震撼观众的心灵。
音乐:音乐更是擅长表现情感的艺术
音乐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根源于音乐特殊的物质媒介和表现手段,它以乐音为材料作用于人的听觉,可以直接传达和表现音乐家感情的起伏、变化和波动。
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往往还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此,它更需要欣赏者充分调动自身的联想和想象,用全部身心去感受和体验,才能最终完成音乐情感的传达和接受。
2、表演性与形象性
表演性:音乐和舞蹈都属于表演艺术,都是需要通过演员的表演并借助舞台来完成的艺术形式,没有表演也就没有音乐和舞蹈。
舞蹈:由于舞蹈是以人体的姿态、表情、造型,尤其是动作来表现思想感情的,所以表演在塑造舞蹈形象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音乐:音乐作品更有赖于表演(指挥、演奏、演唱)艺术家对作品的理解和表现。
音乐表演艺术家总是需要通过自己的二度创作,把他们自己对于原作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精湛的恰到好处的表演,将音乐形象传达给听众,使听众获得艺术美的享受。
形象性:形象性也是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重要的审美特征,但音乐形象和舞蹈形象又各有自己的特点。
舞蹈: 舞蹈形象的塑造,完全要依靠演员的形体动作来实现,舞蹈中的表演性是形象性的基础。在注重描写人物的舞剧或舞蹈作品中,舞蹈形象主要是指以舞蹈动作、姿态、表情和造型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
对于那些注重描写生活场景或抒发情绪情感的舞蹈作品,舞蹈形象需要通过演员的形体动作和姿态表情,来形成具有情景意义的舞蹈意境。总之,不论是塑造人物,还是表现意境,舞蹈形象都需要依靠动作和姿态来表现人物性格,创造情绪氛围。因此,舞蹈形象总是具有直观性、动态性和表情性的美学特征。
音乐:音乐形象的塑造同样需要通过演员的演唱或演奏才能完成,因而音乐中的表演性同样是形象性的基础,但是音乐形象又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特殊在完全以声音为材料来完成
所以,音乐形象同可看可视的舞蹈形象不一样,音乐形象看不见摸不着,它需要欣赏者充分调动审美感受力,用全部身心去体验、想象和联想,从内心唤起一定的情感意向,从而完成音乐形象的塑造。
3、节奏性和韵律美
音乐:在音乐中,节奏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表现手段,音乐节奏是指音响的长短、强弱、轻重等有规律的组合,它是旋律的骨干也是乐曲结构的主要因素,使乐曲体现出情感的波动起伏,增强音乐的表现力。
不同的节奏可以具有不用的表现作用,从而使音乐旋律具有鲜明的个性,有时甚至可以从不同的节奏类型区别出各种不同的音乐体裁。
此外,节奏直接影响到音乐的抒情性,音乐家们常常利用节奏这个表现手段,在音乐作品中反应出一定强度的情感情绪的脉率。节奏是音乐家内在情感的外化,听众对音乐节奏的欣赏和领会,是力图在审美中把握旋律的灵魂。
舞蹈:节奏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和表现手段。舞蹈节奏一般表现为人体的律动,即人体动作的力度强弱、速度快慢,以及动作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舞蹈动作常常体现为人体动作的韵律美。
舞蹈既是视觉艺术,也是听觉艺术,音乐在舞蹈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舞蹈中动作的节奏常常是以音乐旋律的节奏为基础的。在舞蹈作品中,音乐与舞蹈紧密结合,没有成功的音乐就没有完美的舞蹈,节奏正是他们结合的纽带。
富有韵律美的舞蹈动作,建立在节奏的基础之上,而音乐的节奏,又需要通过优美的舞蹈动作和形象的展现。所以说,正是节奏将舞蹈音乐和舞蹈动作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完美的舞蹈作品。
扩展资料:
表情艺术是艺术的一大门类。又称表演艺术。指的是借助于音响、节奏、旋律或人体动作,同时经过表演这个环节,以此来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感情的艺术。
表情性是表情艺术最显著的特征。所有的艺术都表现感情,而表情艺术与其他艺术相比,它能最直接、最强烈、最细腻、最充分地倾泄内心情感,其表现手段与所要表现的情感是合一的,不需要借助任何外力。
表演性是表情艺术的另一个显著的特征,表情艺术必须通过一定形式的表演,才能将所塑造的艺术形象直接作用于鉴赏者的听觉或视觉,使听众或观众了解反映的社会生活和审美情感。
没有表演,也就不成其为表情艺术。表情艺术的表演还具有二度创作的性质。它要求表演艺术家依据作曲者和编导的总体设计为蓝本,在对原作进行情感体验的基础上,作第二次创作。正因如此,同样一件作品,由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不同,就会出现不同的艺术效果。
还有,表情艺术的表演创作过程与鉴赏过程是同时进行的,其艺术形象也是即时的,随着表演的开端而肇始,随着表演的结束而中止。表情艺术的动态性较强,尽管它也借助于一定的空间(舞台),但完整地塑造艺术形象却是在一定时间内展开的。
因此,表情艺术在时间上流动性超过了空间上的造型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表情艺术
音乐艺术的基本审美特征 1.丰富的情感性
人们普遍认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表情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乐记》云:“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黑格尔认为:“音乐所特有的因素是单纯的
内心方面的因素,即本身无形的情感”,“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1
音乐中有组织的乐音,通过力度的强弱、节奏的快慢、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多种方式,来表现人们繁复多样、深刻细腻的内心情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感受到《二泉映月》的哀怨,《金蛇狂舞》的热烈,《春江花月夜》的恬静,《江河水》的悲泣;也可以感受到贝多芬作品的激情奔放,莫扎特作品的优美细腻,德彪西作品的朦胧伤感,柴可夫斯基作品的忧郁深沉。而且,它们不但直接表现人类各种细微复杂的情感情绪,还直接触及人的心灵的最深处,激发和宣泄人的激情。白居易著名的《琵琶行》中写道,听完琵琶女如怨如诉的演奏后,“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列夫·托尔斯泰听到《如歌的行板》后,也禁不住流下了热泪。李斯特认为,音乐之所以被人称为最崇高的艺术,“那主要是因为音乐是不假任何外力,直接沁人心脾的最纯的感情的火焰;它是从口吸
入的空气,它是生命的血管中流通着的血液”。“感情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
推荐于2016-06-15
音乐艺术的基本审美特征 1.丰富的情感性
人们普遍认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表情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乐记》云:“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黑格尔认为:“音乐所特有的因素是单纯的
内心方面的因素,即本身无形的情感”,“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1
音乐中有组织的乐音,通过力度的强弱、节奏的快慢、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多种方式,来表现人们繁复多样、深刻细腻的内心情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感受到《二泉映月》的哀怨,《金蛇狂舞》的热烈,《春江花月夜》的恬静,《江河水》的悲泣;也可以感受到贝多芬作品的激情奔放,莫扎特作品的优美细腻,德彪西作品的朦胧伤感,柴可夫斯基作品的忧郁深沉。而且,它们不但直接表现人类各种细微复杂的情感情绪,还直接触及人的心灵的最深处,激发和宣泄人的激情。白居易著名的《琵琶行》中写道,听完琵琶女如怨如诉的演奏后,“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列夫·托尔斯泰听到《如歌的行板》后,也禁不住流下了热泪。李斯特认为,音乐之所以被人称为最崇高的艺术,“那主要是因为音乐是不假任何外力,直接沁人心脾的最纯的感情的火焰;它是从口吸
入的空气,它是生命的血管中流通着的血液”。“感情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2
音乐的这种特殊性,根源于音乐特殊的物质媒介和表现手段,它以乐音为材料作用于人的听觉,可以直接传达和表现音乐家感情的起伏、变化和波动,就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音乐作品透入人心与主体合而为一。显然,音乐最基本的艺术功能就是表现情感,即使少数描绘性的音乐作品也不例外。例如,我国著名的唢呐独奏曲《百鸟朝凤》以唢呐模拟布谷鸟、斑鸠、猫头鹰等各种鸟类的鸣叫声,富于浓厚的生活气息,但全曲从总体上讲仍然是通过万物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来表现欢快热烈的生活情趣和情感。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中,有器乐模拟和描绘的雷声、雨声、风声和鸟鸣声,但它们仍然是为了表现音乐家在生活中的感受,通过这种借景抒情或寓情于景的手法,来传达对于生活的情感体验。正如贝多芬本人所讲:“田园交响曲不是绘画,而是表达乡间的乐趣在人心里所引起的感受,因而是描写对农
村生活的一些感觉。”
其实,音乐直接带给人们的,只是富有一定节奏、旋律、强度和音色的声音状态,而不是情感,只有当人们在接受声音的刺激时迅捷地、下意识地将自己的认知能力、审美意识与特有的声音状态相融合,才使声音状态在认知、评价和审美观照之下具有一定的情感色彩。这一特征也使得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往往还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欣赏者的个人经历、审美感知不同,引起的联想和想象也不同。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据说是一位德国音乐批评家雷斯诺在贝多芬死后,根据他自己对这首奏鸣曲的体验和理解而命名的,但其他音乐理论家并不同意雷斯诺对这首乐曲的理解,很多人认为这首奏鸣曲主要表现了贝多芬对生活的幻想和探索,而且贝多芬本人也曾将这个作品称做“幻想曲式的奏鸣曲”。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不同的听众对同一首曲子完全可以产生彼此各异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这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音乐内容的非语义性和音乐表现情感的复杂性和模糊性,而这些朦胧或多义的情感常常是语言所难以表现的
意义的象征性
象征性是音乐艺术的重要审美特性。与其他艺术相比,音乐具有独特的意味。它以声音作为实现象征意义的媒介,人们以自身的听觉器官所感知到的声音与客体事物相互对应,从而实现独特意义的呈示,即象征性。音乐的象征性主要取决于声音的特有属性,如力度的变化、音色、音高与音程的变化等。而象征意义的实现最终也在于声音的特有属性与所表达的情感与情绪之间的固定联系,这种固定联系是人们在长期审美实践过程中积淀而成的。比如人们常常用小号的声音象征光明,以铜管乐象征英雄凯旋等,均是这些乐器的声音属性与人的精神和情感的自然吻合。声音力度的变化具有很强的象征性,由弱到强和由强到弱的声音延宕,可以象征一场战斗的由起始而激烈,和由惨烈而宁静,也可以象征队伍的由远及近和由近及远。音色的变化也是声音象征性的重要表现手段。音色是人声或乐器在音响上的特色,主要由其谐音的多寡及各谐音的相对强度所决定。音色与人的情感及客观物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由于一定的音色在其品质上可能与人的某种感情相吻合,因而便可以发生内在联系,并拥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不同的节奏也具有不同的表现作用,例如,进行曲一般都是偶数拍子,节奏鲜明,适用于行进场面,如《大刀进行曲》;而圆舞曲则是旋律流畅、节奏明确,总是一种强弱弱的三拍结构,使得乐曲活泼欢快、富有朝气,如《多瑙河圆舞曲》。朱光潜
先生认为:“节奏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
一般来讲,节奏缓慢、沉重的音乐作品,传达给听众的情绪情感总是偏于忧郁、悲伤,如柴可夫斯基著名的《悲怆交响曲》第四章“缓慢的柔板”,以缓慢沉重的节奏与不协和的和弦,表现出令人悲痛欲绝的剧烈哀伤,使听众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至于那些节奏轻快、急促的音乐作品,传达给听众的情绪情感总是偏于欢快、热烈,如贝多芬著名的钢琴奏鸣曲《黎明》,处处洋溢着朝气蓬勃的活力,明朗的曲调和清澈的音色体现出音乐家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赞美,对光明和幸福的向往。
形象的模糊性
音乐形象看不见、摸不着,它需要欣赏者充分调动审美感受力,用心去体验、想象和联想,在内心唤起一定的情感意象,从而完成音乐形象的塑造。正因如此,音乐形象不具有空间性,却具有时间性,它与舞蹈、绘画、雕塑等具体直观的艺术形象不同,不占有空间的位置。波兰音乐理论家丽莎曾经以生动的例子来说明,“例如在听肖斯塔可维奇《第七交响曲》中希特勒匪徒进军的那段音乐时,我们听到了正在逼近的法西斯匪帮,感到它愈来愈近,甚至就在眼前,但是却没有一个听者会将这种逼近看成是正发生在他们听这部交响曲的音乐厅的空间里。同样,在听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席赫拉扎达》第一乐章时,人们清楚地感到由音乐展示出来的海浪的空间性,但是却没有一个人会把这种海浪看成是发生在音乐厅的空
间里,或是发生在听收音机广播的自己房间里。”
音乐形象不是静止的直观形象,而是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想象而成的艺术形象。声音作为音乐艺术的物质媒介,不能呈现具体的艺术形象,只是提供激发想象的基本手段和元素。正是那些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乐音,伴随着创作者和欣赏者进入自由想象的空间,创造出一个自由想象的灵性世界。在音乐想象的空间中,由于声音媒介并不与现实世界的具体实物相对应,其组织形式也难以具体描述一个完整的事件,因而其情感或形象都是不确定的。但这并不表明音乐艺术对客体世界的表现是漫无边际的,事实上,特定的乐音组织形式必然与一定力度、强度和色彩模式的情感状况相联系,艺术家和欣赏者正是依据乐音组织形式所大体限定的情感模式展开想象的。 尽管音乐的想象依据的物质媒体材料——声音,不表现具体的概念和思想,但在音乐活动的某个地域和民族中,一定的乐音组织形式却可以经过长期实践,在人们的审美心理中形成相对应的或比较贴近的情感模式,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艺术家和欣赏者的想象活动正是基于自身审美文化的特性,并受制于上述限定而展开的。即便如此,音乐家的想象空间和想象色彩仍是最为自由和丰富的,他的想象处在一种情感的世界,而不与客体世界的具体实物和概念直接对应,因而音乐家的想象享有更为广阔的自由度。不同的人欣赏同一首乐曲,
由于各自不同的生活经历、文化修养和审美趣味,也经常会形成欣赏主体自由建构的艺术形象,听众的联想、想象和情感体验具有广阔的自由空间。
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
第一,人体造型性。舞蹈被人称做“活动的雕塑”,指的是舞蹈不仅具有雕塑般的造型效果,而且在运动中不断出现姿态造型,舞蹈在表演的空间和时间内,不断通过舞蹈者的动作和姿态以及色光造型等各方面的合理布局,形成舞蹈构图。舞蹈者或舞蹈队形的空间运动线具有很强的形式美感,斜线的延续和纵深感,圆线的流畅和匀称感,曲线的跳动和游弋感,均可给人以不同的情绪感觉。舞蹈者的静态造型,三角形的稳定和力度感、圆弧形的柔和与流畅感,也可产生不同的意味。但运动线和造型本身并不具有确切的含义,只有当舞蹈者根据作品主题的要求,对运动和造型赋予一定的情感内涵,并将动作节奏与服饰、音乐、灯光、布景等整合为一体,在平衡、对称、动静、明暗等不断变化的运动性构图中实现整个作品的
多样统一,才能使运动和造型富有鲜活的生命灵气,创造艺术意象和艺术形象。舞蹈形象是指由人体的动作、姿态和造型,并借助其他艺术因素所构成的舞蹈思维的产物。除了一般人物形象外,包括一切舞蹈的动态形象,如单一的舞蹈动作的姿态造型、舞蹈动作组合、舞蹈场面调度等,它们不囿于单纯人物形象,而是越出人物形象的范围,重在表现那些具有一定舞蹈意象和意境的动态形象。比如在舞蹈表演中通过群体的舞蹈动作形象所形成的诸如群山、大海、燃烧的火焰、奔腾的江河等,是体现了丰富意象和深远意境的舞蹈形象。 第二,抒情性。舞蹈和音乐一样,以表现情感为主,但由于舞蹈是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充分展示,且具有综合性艺术特色,因此比音乐的情感渲染和气氛烘托的色彩更为浓烈。这集中表现为其抒情与表现的统一。舞蹈艺术具有表达情感、表现情绪、表现意象和意境的特性,同时又是尽情抒发和渲染情感的艺术。《毛诗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将舞蹈置于情感抒发的最高层次。与音乐相比,舞蹈有一定的再现性,舞蹈动作的虚拟化和程式化是介于表现和再现之间的艺术手段。随着舞蹈的发展,其表现性特色和精神性因素愈加突出。在现代舞蹈中,几乎找不到丝毫摹拟或再现的痕迹。舞蹈与音乐类同,其艺术形式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而艺术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它表现一定的情感范围,但没有确定的形象和意义。在舞蹈表演中,舞者常常是以情带舞,以舞传情,凭借一系列能够表达审美情感的舞蹈动作、步伐、手势、姿态和表情等,将内心无形的情思,也即意象,外化为具体、生动且富有美感的动态形象,从而完成舞蹈创作的基本使命。如果在舞蹈中过分强调其表现观念性或精神性的使命,实际上是勉为其难。
第三,律动性。节奏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和表现手段。舞蹈节奏一般表现为人体的律动,即人体动作的力度强弱、速度快慢,以及动作幅度、强度的大小等,因此,舞蹈节奏常常体现为人体动作的韵律美。宇宙万物的运行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这种秩序即节奏。人们以自然形态的生活动作为基础,予以提炼、加工和美化,创造出舞蹈动作的节奏性。说到底,舞蹈节奏在根本上是人的生理与心理节奏的审美化表现。在人的机体内部,首先是人的生理机制本身具有规律性的运行节奏,这是维系人的生命活动的必要条件。与之相联系,人的心理机制也有一定的运行节奏。而当人的各种情绪和情感发生变化时,便会使机体内部产生各种不同节奏的变化。舞蹈是一种情感性活动,其情感变化所导引的内在节奏变化又会通过舞蹈动作的节奏变化表现出来。舞蹈节奏通常表现在动作的力度、速度和幅度这三个方面,力度的强弱、速度的快慢、幅度的大小,均可与特有的情感色彩相联系。舞蹈节奏与舞蹈者面部与肢体表情因素相结合,加上音乐等因素的配合,更可以表现出较为复杂和丰富的情感内容。一般说来,旋转的动作可以表现人物激动的情感,旋转力度的渐弱和速度的渐慢,也就意味着激情的渐渐平复;跳跃的动作常常用来表现喜悦和欢快的情绪,幅度较大的跳跃动作更可以表现人物的豪迈与奔放。某些现代舞蹈的动作节奏时常体现出对人的生理节奏的超越,或者心理节奏的放逐甚至紊乱,其动作节奏也就时常出现超乎寻常的律动,这与特定的心理和情感因素恰恰是相吻合的。而某些怪诞或杂乱的舞蹈节奏,也正是表现了舞者心理和情感的失谐。舞蹈动作节奏的起伏变化,不仅可以表达一定的内容,传达一定的情感,同时可以形成舞蹈的韵律美。例如大型民族舞剧《丝路花雨》,以举世闻名的敦煌壁画与丝绸之路为背景,通过唐代画工神笔张和女儿英娘的经历,歌颂了中外人民源远流长的传统友谊。剧中女主人公英娘的一段独舞,从“反弹琵琶”的造型开始,动作节奏由缓到急,动作幅度由小到大,展现了人物情感的起伏变化,塑造出优美动人的舞蹈形象。在这种情景交融的境界中,观众深深感受到舞蹈的韵律美。在舞蹈艺术中,音乐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成功的音乐就没有完美的舞蹈,而节奏正是它们结合的纽带。富有韵律美的舞蹈动作,建立在音乐节奏的基础之上;而音乐的节奏,又需要通过优美的舞蹈动作来形象地展现。正是节奏将舞蹈音乐与舞蹈动作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创造出完美的舞蹈作品。
它主要是指音乐、舞蹈这两门表现性和表演性艺术。虽然,任何艺术样式都必然要表现情感,但是,音乐和舞蹈这两种艺术样式,同其他艺术样式相比较,能够最直接,最强烈,最细腻地表现内心情感,袒露人的心灵。
表情艺术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艺术门类。表情艺术也是当代人们生活中最普及、最广泛的艺术门类。
表情艺术的审美特征一共有三点:
1、抒情性与表现性
抒情性:抒情性是音乐和舞蹈基本属性,音乐和舞蹈抒发情感的能力是十分惊人的,他们不但可以直接表现人类各种细微复杂的情感情绪,而且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最深处,激发和宣泄人的激情。
音乐和舞蹈的抒情性来源于它们内在的本质属性和特殊的表现手段,音乐中有组织的乐音,舞蹈中人的形体动作,都可以通过力度的强弱、节奏的快慢、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多种方式,来表现各种繁复多样、深刻细腻的内心情感。
表现性:音乐和舞蹈这一类表情艺术,难以模拟或再现客观对象,长于表现或传达创作主体的情感情绪,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舞蹈:舞蹈中有大量的抒情舞蹈,这些舞蹈作品几乎没有任何具体的情节和事件,主要是表现某种特定的情绪,通过强烈的情感氛围来震撼观众的心灵。
音乐:音乐更是擅长表现情感的艺术
音乐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根源于音乐特殊的物质媒介和表现手段,它以乐音为材料作用于人的听觉,可以直接传达和表现音乐家感情的起伏、变化和波动。
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往往还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此,它更需要欣赏者充分调动自身的联想和想象,用全部身心去感受和体验,才能最终完成音乐情感的传达和接受。
2、表演性与形象性
表演性:音乐和舞蹈都属于表演艺术,都是需要通过演员的表演并借助舞台来完成的艺术形式,没有表演也就没有音乐和舞蹈。
舞蹈:由于舞蹈是以人体的姿态、表情、造型,尤其是动作来表现思想感情的,所以表演在塑造舞蹈形象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音乐:音乐作品更有赖于表演(指挥、演奏、演唱)艺术家对作品的理解和表现。
音乐表演艺术家总是需要通过自己的二度创作,把他们自己对于原作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精湛的恰到好处的表演,将音乐形象传达给听众,使听众获得艺术美的享受。
形象性:形象性也是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重要的审美特征,但音乐形象和舞蹈形象又各有自己的特点。
舞蹈: 舞蹈形象的塑造,完全要依靠演员的形体动作来实现,舞蹈中的表演性是形象性的基础。在注重描写人物的舞剧或舞蹈作品中,舞蹈形象主要是指以舞蹈动作、姿态、表情和造型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形象。
对于那些注重描写生活场景或抒发情绪情感的舞蹈作品,舞蹈形象需要通过演员的形体动作和姿态表情,来形成具有情景意义的舞蹈意境。总之,不论是塑造人物,还是表现意境,舞蹈形象都需要依靠动作和姿态来表现人物性格,创造情绪氛围。因此,舞蹈形象总是具有直观性、动态性和表情性的美学特征。
音乐:音乐形象的塑造同样需要通过演员的演唱或演奏才能完成,因而音乐中的表演性同样是形象性的基础,但是音乐形象又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特殊在完全以声音为材料来完成
所以,音乐形象同可看可视的舞蹈形象不一样,音乐形象看不见摸不着,它需要欣赏者充分调动审美感受力,用全部身心去体验、想象和联想,从内心唤起一定的情感意向,从而完成音乐形象的塑造。
3、节奏性和韵律美
音乐:在音乐中,节奏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表现手段,音乐节奏是指音响的长短、强弱、轻重等有规律的组合,它是旋律的骨干也是乐曲结构的主要因素,使乐曲体现出情感的波动起伏,增强音乐的表现力。
不同的节奏可以具有不用的表现作用,从而使音乐旋律具有鲜明的个性,有时甚至可以从不同的节奏类型区别出各种不同的音乐体裁。
此外,节奏直接影响到音乐的抒情性,音乐家们常常利用节奏这个表现手段,在音乐作品中反应出一定强度的情感情绪的脉率。节奏是音乐家内在情感的外化,听众对音乐节奏的欣赏和领会,是力图在审美中把握旋律的灵魂。
舞蹈:节奏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和表现手段。舞蹈节奏一般表现为人体的律动,即人体动作的力度强弱、速度快慢,以及动作幅度和能量的大小等,舞蹈动作常常体现为人体动作的韵律美。
舞蹈既是视觉艺术,也是听觉艺术,音乐在舞蹈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舞蹈中动作的节奏常常是以音乐旋律的节奏为基础的。在舞蹈作品中,音乐与舞蹈紧密结合,没有成功的音乐就没有完美的舞蹈,节奏正是他们结合的纽带。
富有韵律美的舞蹈动作,建立在节奏的基础之上,而音乐的节奏,又需要通过优美的舞蹈动作和形象的展现。所以说,正是节奏将舞蹈音乐和舞蹈动作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完美的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