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被暂扣,撞死人交强险可以赔吗

 我来答
ABC保险网
2020-03-07 · 保险行业的深耕者,保险知识学堂
ABC保险网
凡声科技是一家浙大系、阿里系的互联网创业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科技进步。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无证贺驶撞死人,交强险需要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基本赔偿为首要宗旨具有公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案例:
2012年11月21日晚上8点20分左右,年近古稀的闽清六都坂西村老人刘某天,正在村里散步时被同村人刘某锋驾驶的小轿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闽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肇事者刘某锋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刘某天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刘某锋及车主刘三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声称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因此对于交强险范围内的其他赔偿项目,要求死者家属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无柰之下,死者家属将肇事者刘某锋、车主刘三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10850元。
根据双方的保险合同可以明确,肇事车辆的登记所有人系被告刘三。事故当天刘三将车辆借给朋友被告刘某锋,而刘某锋并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因此,庭审中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由于司机刘某锋无证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且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发生本起交通事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除按规定垫付抢救费用外,对于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其它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没有接到医疗机构的诊疗材料和交警部门的垫付通知,客观上不存在须垫付抢救费用的事实,请求驳回原告对被告保险公司的所有诉求。
法院判决:
因本案肇事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限额为人民币122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且车辆驾驶人被告刘某锋应负事故全部责任,故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上述相应限额内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某保险公司提出因司机系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以应免除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该辩解理由明显不当且于法无据,法庭不予采信。据此,闽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91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642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