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什么不 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或者冲减所有者权益?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什么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者冲减所有者权益为什么不都调节所有者权益呢?...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什么不 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或者冲减所有者权益
为什么不都调节 所有者权益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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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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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请问 投资性房地产 为什么 会计政策变更 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下,差额计入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而用途转变 固定资产转成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时候,差额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和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可以看作 股东权益的股本溢价部分嘛 暂时不知道如何分配?而盈余公积是留存为了经营而准备的资金,这样的话 为什么同样的房子 转变用途和转变计量方法所使用的的会计科目不一样呢?
追答
1、首先要说明,会计政策变更与用途转变是两种情况,不具有比较意义;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我理解即是视作以前年度转变为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以前年度产生的差额由于计入损益,在本年就体现在了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中;
3、而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投房转非投房,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原因,我之前阐述了,我大概理解你的疑惑,我想你大概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资产用途转换两种情况产生了混淆,如果是这样的话请再次告知我,我可以为你举例;
4、不建议将其他综合收益看作股东权益的股本溢价部分,其他综合收益在报表中单独列示,不需分配,处置时才会进行处理;
5、正如你说“为什么同样的房子 转变用途和转变计量方法所使用的的会计科目不一样呢?
”因为转变用途和转变计量方法是两件事,所以即使房产没有本质变化,但是经济实质核算方法变了,为了财务报表披露恰当,要计入不同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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