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法律分析:《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主要内容包括室内空气设计参数、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夏季太阳辐射照度、散热器供暖、户式燃气炉和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集中供暖系统热计量与室温调控 、设备选择与布置等。
法律依据:《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36- 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1)、5.2.1、5.3.5、5.3.10、5.4.3(1)、5.4.6、5.5.1、5.5.5、5.5.8、5.6.1、5.6.6、5.7.3、5.9.5、5.10.1、6.1.6、6.3.2、6.3.9(2)、6.6.13、6.6.16、7.2.1、7.2.10、7.2.11(1、3)、7.5.2(3)、7.5.6、8.1.2、8.1.8、8.2.2、8.2.5、8.3.4(1)、8.3.5(4)、8.5.20(1)、8.7.7(4)、8.10.3(1、2、3)、8.11.14、9.1.5(1、2、3、4)、9.4.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相应条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