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庭夫妇涉传销被查,普通大众如何区分微商和传销?
区分微商和传销的区别应该从经营模式上来区分,微商的经营模式: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而传销的经营模式是:入会、拉人头、团队计酬。
一、微商的定义
在普通大众的眼里认为微商就是在朋友圈卖产品,张庭的化妆品就是在朋友圈里卖,属于微商产品。在百度百科里微商的定义是: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也就是说不管是在朋友圈还是在QQ群里,又或者其他社交软件上卖产品就属于微商,真正的微商卖的是实打实的产品,如你自己在家做私房蛋糕,你在社交软件卖出去。
韩束微商CEO层提出微商五条,来给微商定位:
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
二、传销的定义
在百度百科里传销的定义是: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最大的特点就是,入会费,如一级代理入会需要299,二级代理需要399,或者是买够2万元产品就可以加大哥庭姐的微信。再一个就是拉人头,你拉的人越多你赚的钱越多,他们交会费一个人提50元,他们那产品提20%。慢慢你的下级越多,你可以成为总经理或董事带领他们。
他们故意打造成功人设,如月入十万不是梦,开豪车,住豪宅,用成功的形象来欺骗外行的人加入以此来完成自己的业绩,达到自己赚钱升级的目标。
三、微商在产品,传销在“传”
真正的微商是不会让你囤货,产品质量绝对有保障,有正规的售后服务。他们发展靠的是卖产品,只有实实在在把产品卖出去才是微商。
而传销是虚无缥缈的,他们宣传的不是产品而是他们的盈利模式,你做金牌会员能怎样赚到钱,你做一级代理如何赚钱等的宣传,让人感觉到天上可以掉馅饼。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人想赚钱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但是不应该盲目,不应该只为了赚钱而赚钱,应该想一想赚钱的方式对吗?符合法律要求?对他人对自己都做到了实事求是吗?
希望庭秘密的那些代理商们想一想,反省反省这么多年自己真的“成功”了?真的“赚”到了吗?真的过上自己宣传的那种生活了吗?
2022-02-09
2021年12月29日上午,观察者网从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证实:林瑞阳、张庭夫妇的上海市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被立案调查。
人民日报评论部官方微博就此发表评论,呼吁“剜掉网络传销毒瘤”。该微博指出:法治社会,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相关机构与网络平台需要加强技术甄别,撕开包装马甲,治理各类线上、线下传销活动,重拳出击不能停,深挖细查见成效。
媒体报道截图
从娱乐圈跨界做微商生意的张庭夫妇,凭高调宣传屡屡刷屏,并构建起庞大的商业帝国。单单是两人拥有的达尔威公司,2018年度缴税总额就高达12亿元人民币。但张庭夫妇及其公司不仅遭到多家媒体关于其涉嫌传销的质疑,更有消费者投诉其旗下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此外,张庭夫妇的公司还曾因“员工下跪领粥”和“男明星与女员工亲密互动”等事件引发网络讨论,可谓争议不断。
值得一提的是,张庭夫妇在经商过程中,以恩爱人设吸引了不少关注。林瑞阳不仅为二人购置豪宅,甚至出手阔绰,为张庭闺蜜送楼,话题度可谓拉满。与此同时,林瑞阳的前妻曾是彼时台湾的当红女星,早早放弃事业、下嫁生子。如今她却独立抚养着孩子,还要无缘无故遭到网络暴力。陈年旧事让人无比嗟叹。
TST涉嫌传销的隐蔽之处在哪里?
其一,没有设置门槛费。如果成为代理需要缴纳门槛费,那么就符合“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标准,非常容易被辨认出其传销行为,但TST规避了。不过据报道,TST小金卡(银卡)早年曾要求代理商必须销售满300元,这一要求后来被取消。
其二,隐藏层级关系。通常来看,传销活动在组织形式方面的特征是:参加者人数众多且形成层级关系。具体要求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
长期刷屏朋友圈的微商经营与违法传销之间究竟如何区分,很多人都觉得有点困惑。
首先我们看看传销行政违法行为的认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传销具有两个基本要件:
一是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形成“人员链”;二是计酬要件或入门费要件,即以人员数量或团队销售额作为计酬依据,或者要求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以取得加入资格,形成“金钱链”。
其次,我们来看看传销的典型情形。
《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列举了三种典型的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上述三种都是“通过发展人员”形成网络,即必须符合组织要件,形成“人员链”。因为在计酬或返利依据方面有所区别,进而形成了三种模式:以人员数量计酬、以入门费计酬和以团队销售业绩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24、25、26条规定了传销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具体可分为:
组织策划传销者: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者: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加传销者: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者: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微商虽然并不等同于违法传销,但是基于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尤其是对会员规则和奖励机制的把握若有偏差,可能就会涉嫌传销违法。现有微商涉传销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大部分是因为实施了“购买商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而被查处。由此为切入点,我们将合法微商与传销的区别归纳如下:
1.有无入门费
传销的入门费一般比较高,且现在微商传销往往采用认购产品等方式,变相收取入门费,而合法微商模式比较多样化,一般没有此类门槛或步骤。
2.产品和价值是否等值
传销所依托的往往是一些毫无价值但价格却高得离谱的产品,而合法微商销售的绝大部分是合法合规的品牌产品,物有所值。
3.产品是否流通
传销的产品一般不会在市场上流通,因为认购产品只是当事人获取会员资格的“入场券”,当事人并不关心是否收到产品、产品的质量如何等问题。但对合法微商来说,产品的销售、流通、用户反馈、更新换代等是其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4.有无退换货保障机制
传销的产品一般没有退换货机制,而合法微商一般都有正规的退换货机制,确保优质的售后服务。
5.有无实体店铺经营
传销一般没有实体店铺,因为认购的产品一般并不实际流通、交付,而大部分合法微商一般有实体店或网店。
6.有无多层级经营
传销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关系的组织体系,参与者的收益往往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决定。但合法微商往往不存在这样的分级经营和报酬模式。
微商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对促进大众消费、解决就业、繁荣电子商务市场都有积极意义;但行业的健康发展,一定离不开合规制度的建立,行稳方能致远。
微商和传销到底怎么区分?
微商VS传销
一,卖的东西不一样
微商:卖的是实打实存在的商品。
传销:卖的是“微商”。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做了微商,一年买豪宅”“以前拿死工资,现在可以随便买买买,周游列国”等这种利诱大家做微商的行为,都是传销!
二,传销入伙要交钱
传销的套路,用巨大的利益诱惑你之后,你要想加入,先交一笔钱,可能以各种名义,比如“会员费”“入门费”“介绍费”……
你交了这笔钱后,就有权利去发展其它人员加入,手段不外乎“豪宅”“豪车”利诱,然后新加入的人交的钱有一部分是属于你的。
三,收益来源不一样
微商:收入来自卖出的商品。
传销:收入来自发展的下线数量。
比如,规定发展一个下线给多少钱,发展够一定的人数就可以升级拿更多的钱。传销的收入来源就是下线的“入门费”,根本不在乎你卖了多少产品,甚至根本就没有“产品”。
微商,归根结底还应该是销售商品的,而不是靠人头来增加收益。
用一句话区分微商和传销非常合适:
正常的推销刺激的是人的消费欲望,非法传销刺激的则是人的发财欲望,推销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传销则始终瞄准潜在的下线。
正常的推销刺激的是人的消费欲望,非法传销刺激的则是人的发财欲望,推销面对的是终端消费者,传销则始终瞄准潜在的下线。
总之,微商和传销容易混淆,但也容易区分:吸引你买产品的是微商,吸引你做微商的,多半是传销。
另外,除了传销和微商,还有一种“传销式微商”。
什么是“传销式微商”?
传销式微商,严格来说本质上还是微商,还是卖产品,但营销模式却做成了传销的样子。主要表现为:欺骗式、霸屏营销,完全不在乎货源质量好坏!
每天发无数条朋友圈推销商品,每次都是“自己在用,家人在用,身边的的人都在用”……其实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卖的商品长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