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是哪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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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是在1997年7月1日。
一、香港回归是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
二、相关历史事件: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租期为99年()从1898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
三、回归谈判:从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最终于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行使主权和治权。
四、香港:香港,简称“港”,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262个岛屿,陆地总面积1106.6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648.69平方千米。气候主要为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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