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抑郁症是否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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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女方患抑郁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提出离婚。
一、男方残疾怎么判离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身患残疾,女方仍然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过后会认为,男方残废后,妻子没有不尽扶养的义务。只是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死亡,不算遗弃。所以女方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和自由,没有对男方的抚养义务。
二、女方怀孕离婚官司怎么判
女子怀孕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可在诉讼中提出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患有抑郁症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患抑郁症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哪一方能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健康有利的条件。如果一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已经控制好抑郁症的病情,那么可以可以提高争取到抚养权的机率。但是如果一方没有坚持治疗抑郁症,服药控制病情,那么就很难争取到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男方残疾怎么判离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身患残疾,女方仍然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过后会认为,男方残废后,妻子没有不尽扶养的义务。只是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死亡,不算遗弃。所以女方有要求离婚的权利和自由,没有对男方的抚养义务。
二、女方怀孕离婚官司怎么判
女子怀孕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可在诉讼中提出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患有抑郁症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患抑郁症是否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哪一方能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健康有利的条件。如果一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已经控制好抑郁症的病情,那么可以可以提高争取到抚养权的机率。但是如果一方没有坚持治疗抑郁症,服药控制病情,那么就很难争取到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