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需要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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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可以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与对方进行协商赔偿。
一、前车突然转弯追尾
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二、发生事故后交警一般多久下达责任认定书
发生事故后交警一般十天下达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给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2、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车门撞了怎么处理
被车门撞了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当事人被车门撞了之后,情况不算严重,并且对方愿意赔偿的,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对赔偿的数额达成协议,情况毕竟严重,或者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应当报警处理,由交警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再让对方进行赔偿,对方实在不愿意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一、前车突然转弯追尾
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二、发生事故后交警一般多久下达责任认定书
发生事故后交警一般十天下达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给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2、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车门撞了怎么处理
被车门撞了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当事人被车门撞了之后,情况不算严重,并且对方愿意赔偿的,可以协商处理,双方对赔偿的数额达成协议,情况毕竟严重,或者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应当报警处理,由交警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再让对方进行赔偿,对方实在不愿意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