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好的广告人都不在广告行业?
关于什么是广告人,其实我一直都有非常大的困惑。以我自己目前粗浅的认知,抛开行业的界限,似乎所有涉及到传播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广告人”。以这样广义的视野来看,我会认为,一切皆可成为“广告”。毕竟“传播”是一个非常社会性的概念。如此,若要回答题主的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先从概念上来探讨了。如何看待最好的广告人都不在广告行业?我觉得首先我们应该先来说说,不在广告行业的广告人是否还能称之为“广告人”?以现有的舆论来看,“广告人”似乎已经变成一个非常固定的标签。至少以目前来看,舆论中所探讨的“广告人”,大部分普遍还是活跃在广告行业里面的。在过去的一些年,他们曾以“创意”开路,将自己打造成为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时代人物标签。他们时尚、先锋,头脑灵活,有创造力,是新新人类的代名词。而如今,却开始存在一群“广告人”,他们好以“广告狗”自居,尤以“加班”,对老板的怨念,对客户的巴结等等行为为代表,热衷探讨甲方与乙方水火不容的关系,广泛活跃在各社交媒体平台,打造出另外一种广告人的形象出来。这是广告人的群体形象写真。虽不能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却也从侧面给了这个问题一个某种意义上的参考。即关于“什么样的人是广告人”,至少从舆论上已经发生了某种转变。所谓“广告人”,至少应该指的是“能用广告的手段,解决某些问题的人”。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广告的手段”?通常我们所认为的广告,在传统广告时代,尤以传统四大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杂志)上投放的“广而告之”的“广告”为主。它们一般有着某种具体的形态,使人一看便知是广告。作为广告从业人员,所谓tvc、平面广告、广播广告、直邮广告等,也都有固定的业务形态。随着媒体技术的进步,新兴的互联网媒体发展起来,人与人之间的双方关系越来越多地变成一种网状关系,广告的形态也开始发生着质的变化。原生广告等一系列的广告形式兴起,“内容”与“广告”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广告变得越来越软性,形式越来越多样。以至于广告从业人员所在的位置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非广告公司的从业人员开始从事着广告方面的工作。电商啦,媒体啦,甚至甲方的各个部门啦,他们涉及到广告的工作范围不再仅仅只是参与整个广告大产业链条中的某个环节,他们甚至开始像传统广告公司的广告人员那样思考,那样创作广告。此时,广告行业的界限在哪里?这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