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清朝后期没有几个能拿得出手的武将呢?
重文抑武或重文轻武是宋朝建立后的国策,由于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夺权建立了宋朝,且当时五代时期下属推翻上司夺权称帝的现象相当普遍,所以对武将非常不放心,采用杯酒释兵权的方式,用丰厚的待遇以解除他们对中央皇权的潜在威胁。
但是,这种重文轻武的情况,在清代的官僚体制中也表现的较为明显。它的特点就是:清朝文官手中的实权远远大于武将。
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种结果的呢?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探究清朝文武官员权力对比。
满人入关后,将军事的编制按照民族划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属满族子弟兵的八旗;
二是由汉人组成的绿营。
关于八旗的记载各类史料中不胜枚举,想必诸位对于八旗比较熟悉,因篇幅有限我们着重介绍知名度较低的绿营。
吴三桂投降满清后,清朝统治者不费吹灰之力收编了大部分明朝军队,并对其进行整顿重编。一些汉族士兵精锐被编入“汉八旗”,其余汉族士兵则被编入绿营。绿营虽然战斗力不及八旗,但是绿营在兵力上有着绝对优势,所以绿营与八旗一样,都是清朝军事力量的重要补充。
那么,“绿营”这个名字是从何而来呢?
原来,清朝统治者在组建绿营时,为了加以区分,将绿营的营旗设计为绿色,所以,这支由汉人组成的军队又被称作“绿营”。从绿营的结构来看,其中的最高组织是以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为主的“标”,在“标”的下面为“营”、“汛”。而各地绿营的独立组织为“提标”与“镇标”。
众所周知,清朝的地方长官是督抚,其实“督”与“抚”是两种不同的官职,提督、总督为从一品,提督为武职、总督为尚书加衔的文职,巡抚则是比“督”低一级的文职。当然,由于,总督通常由中央官员兼任,所以,也出现了正一品总督的情况。
从官职上来看,除了在地方挂职的总督,提督是地方行政机构的“一把手”。不过,通常提督在处理政务时要听从总督和巡抚的指示,所以手中的实权非常有限。我们经常能在清朝的官职中听到“节制”二字,例如:受本省总督、巡抚节制,说的就是提督听命于地方文官的情况。
在提督之下,最高的地方武职是各镇总兵,我们熟悉的吴三桂在降清之前曾担任过这一职务。通常来说,每个总兵分管一“标”,每个“标”及所属的“营”、“协”亦受总兵管辖。如果,将提督比作司令,那么,总兵的职务就相当于军长。
因地域不同,总兵通常分为水路和陆路两种,每个总兵的麾下又有若干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副将的官职比总兵低一级,通常为武职从二品。副将只是一个较为笼统的称呼,副将又可分为军标中军、督标中军、提标中军、河标中军、漕标中军,根据职能的不同,副将需要统理的军务不同。
例如,河标中军负责的是为河道总督稽核工汛,漕标中军则负责为漕运总督护卫漕船。绿营将领自副将以上,均有自己专属的衙门。
既然要研究清朝时期文武官员的权力问题,我们不妨选择一个较有说服力的时间点。以康熙时期全国各地的绿营将领数量来看,当时清朝副将以下的正三品参将约有一百八十人,从三品游击则有三百七十人,正四品都司约五百人,正五品守备约九百人。由于,武职官员分管的工作自上而下逐级细化,所以,清朝的武将体系有树状分布的特点。
从人数来看,绿营的武职官员队伍还是十分庞大的。
各地绿营的编制与现在的司令部相仿,但是,绿营的职能却不仅限于出征。缉拿罪犯、守备城池、弹压叛乱、平息暴动、查禁民间非法组织,这些都是绿营的工作。
地方政府的运转离不开以武力作为后盾的绿营,例如:在输送饷银、粮草时,绿营官兵会充当护卫。倘若,转运的粮饷数目庞大,在粮饷押运的过程中沿途各省督抚还会派出都司以上的武职官员率官兵协助。从粮饷的分起护送、逐程交接,绿营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可谓戒备森严。
不但,各省的粮草运送需要绿营官兵出力,州县起解的粮饷若数目庞大,也需要由绿营派兵押送。催护漕粮北运,京铜北解,督抚需要亲自指派绿营将领押送。例如,在解运二十万斤的京铜时,除了从民间征调的脚夫外,还要配备一名绿营将领以及十二名绿营官兵。
不同于现代社会,清朝的司法机构没有押解罪犯的权力,押解罪犯是绿营官兵的差事。不论是还未进入审理过程的嫌疑人,还是已经审理完毕等候处置的罪犯,其押解的过程全部由地方绿营负责。除了上述工作外,绿营还会参与一些重要的守护任务,例如:守备粮库、钱库、监狱,护送官方公文,护卫衙门官府,负责城内防务及城门开闭。
虽说,绿营官兵要负责的工作很多,但毕竟,绿营的本质是军事机构,所以,绿营在完成公共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练兵。从职业特色上来看,绿营又分为操兵、差兵、河兵、塘兵等几种不同的名目,朝廷几乎将当时大部分公共权力全部托付给绿营。所以,绿营官兵除了要完成士兵的本质工作外,还兼怀警察、衙役、民夫等繁杂的性质。
因为,绿营的责任重大,所以,就清代的官僚体系来看,武职的品级并不低,与文职不相上下。有些大省提督的品级完全可以与监理数省军政大权的总督相提并论,毕竟,大部分清朝总督都是挂职的京官,从事实际工作的还是各省提督。当然,由于清朝的官僚体系比较复杂,所以,拿总督和提督作为文武官权力大小的参考对象似乎不具说服力。
这里,我们不妨来看看武职中级别最低的把总。
把总虽然是绿营中最下级的军官,但是,从品级来看把总与正七品县令相当。由此可见,清朝武职的品级不低,至少从地位来看丝毫不逊于文官。
那么,为何清朝官僚制度中有“重文轻武”的特点呢?
要知道,品级不代表权力,二者是并不对等的。在清代的官职等级序列中,品级和权力是完全脱节而出的。在政治角度来看,统治者无法容忍武职拥兵自重,出于政治需要清廷必须对武官的权力加以限制。自宋代以来,元明清三朝均沿用了文人掌兵的制度,以文官的权力制衡手握军权的武将,借此达到防止武将拥兵自重的目的。
正二品巡抚虽比提督低了一级,但是,除在地方挂职的总督之外,所有地方官员都由巡抚节制,连提督这种名义上的地方一把手也要听从巡抚的吩咐。那么,提督手中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呢?清代史料中有“提督虽一品,其权不及州县”的记载,可见清朝提督的行政权力十分有限,甚至有被架空之嫌。身为一省最高级领导人,提督的权力有时都不及州县上的文官。
除了手中的实权有限外,武职官员的政治前途也十分堪忧。
武官是去是留,是升是降,完全由文职大员说了算。虽说总兵以上的提督有“封疆大吏”之名,而且提督无不是皇帝钦点特简的,但是,提督在任上工作时却要看手下巡抚的脸色做事。一任提督能否在地方做出政绩,并不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巡抚的生花妙笔占了大量比重。每年武官的政绩考核工作、军功战功的保举惩戒,均由巡抚向中央专章上报。
提督的荣辱完全掌握在巡抚的手中,若提督得罪了手下的巡抚,巡抚只需在年终奏报时大笔一挥,提督一年的努力付诸东流,甚至,还会招致牢狱之灾。
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清朝的前中期相对和平,国力相对强盛,国际地位较高,没有那么多侵略者想要瓜分清朝。由此,清朝前中期的武将鲜有用武之地。所以,在清朝皇帝的眼中,武职官员的实用性仅限于他们从事的公共工作,他们的地位远不及文官。
也因为,清朝武将并未在军事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显赫的战绩,所以,能够名垂千古的清朝名将寥寥无几,他们大多隐没在历史长河中,被世人淡忘。
清朝“重文轻武”现象最严重的时候是康雍乾三朝,由于,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清朝国力强盛,除了平乱之外并没有发生大规模对外战争。既然朝廷对武将的需求有限,那么,清朝武职的地位难免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慢慢下降。
其实,这种情况即使是现代世界,那个国家到了稳定时期之后,不都是所谓的重文轻武,当然,不是说不重视军事发展,而是政治上文官集团掌握国家,民生上倡议文教升学考试,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国家的体制越健全,也必然越需要文化力量治理。
正所谓乱世出英才,我们之所以无法在史书中看到太多的清朝名将,并非清朝武将能力不足,而是清朝武将根本没有发展空间罢了。
在种种因素的交织下,清朝的文官和武将之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武官在文官面前说话细声细语、循规蹈矩,根本不敢得罪文官。相反的,文官在武将面前往往趾高气昂、腰杆硬气。二者在官僚体系中与其职业特色错位颠倒,恰恰成了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