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是谁提出的
金融创新:改变现有的金融体系,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得现有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工具无法实现的潜在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这是一个由利润动机驱动的缓慢而持续的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建立,金融发展将主要依靠社会经济的内在动力——金融创新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各种新型理财方式的推出,深圳中小企业板的设立,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但与此同时,仍存在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金融工具品种单一、金融产品开发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推动作用?如何消除制约金融创新的因素?未来中国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是什么?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国情下,照搬西方的金融创新理论显然是不可取的。如何在吸收的过程中创造?如何将金融创新融入中国金融发展,仍然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
创新的概念是熊彼特提出的。当时是指生产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打开新的市场,发现和掌握新的原料来源,实施新的生产组织方法。金融创新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创新背后的根本经济力量是竞争,竞争通常会导致金融职能履行方式的改进。
目前国内外对金融的含义没有统一的解释。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来源于著名的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1883~1950)的观点。熊彼特1912年在其名著《经济发展论》中对创新下了定义:创新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实施企业要素的新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