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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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一)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二)想偷偷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直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你可持该接收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或录用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人事代理托管。“人才”接受托管申请后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同拦态消样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给发函的“人才”就可以了。(三)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企业),他们可以聘用你,但不能给你解决户口问题。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才纷纷参加报考国家公务员(公招)的关键原因所在。公务员的户口肯定没问题,而且待遇高,如能坚持到退休,那退休待遇也比社保退休人员高很多。(四)暂时动用档案,年后再还回可以。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办法参照上述(二)。
二、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后,再把个人档案从外地转过来。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单位,这时可以把个人的档案转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也就是人才市场;这里有代收机构;这就是为了以后办理养老保险时用的,办理退休手续时,会用到个人档案,所以没有单位时就转到当地的人才中心。
2、从当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3、档案的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闭并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4、档案接收之后的回执。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简知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5、档案和养老保险要放在同一个地方。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最少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三、网上档案调动流程
登录“各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服务项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转接”。转往机构分省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两种情况。注意:这种在线办理档案转调的方式只有部分地区现在才上线了这个功能,还有很多地方都还不能操作,若是要转调到外省的这种跨省转调线上暂时也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二)想偷偷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直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你可持该接收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或录用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人事代理托管。“人才”接受托管申请后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同拦态消样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给发函的“人才”就可以了。(三)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企业),他们可以聘用你,但不能给你解决户口问题。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才纷纷参加报考国家公务员(公招)的关键原因所在。公务员的户口肯定没问题,而且待遇高,如能坚持到退休,那退休待遇也比社保退休人员高很多。(四)暂时动用档案,年后再还回可以。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办法参照上述(二)。
二、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后,再把个人档案从外地转过来。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工作,没有工作单位,这时可以把个人的档案转到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中心,也就是人才市场;这里有代收机构;这就是为了以后办理养老保险时用的,办理退休手续时,会用到个人档案,所以没有单位时就转到当地的人才中心。
2、从当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3、档案的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闭并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4、档案接收之后的回执。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简知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5、档案和养老保险要放在同一个地方。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最少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三、网上档案调动流程
登录“各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服务项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转接”。转往机构分省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两种情况。注意:这种在线办理档案转调的方式只有部分地区现在才上线了这个功能,还有很多地方都还不能操作,若是要转调到外省的这种跨省转调线上暂时也是不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