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什么要采用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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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是从秦朝开始的一项地方行政制度。
郡长官为郡守,县长官为县令。
这些地方官员都由中央(国君)直接任免。
这也是它的最大的特点,也就是说地方权利被削弱,中央集权在加强。
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
直到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
秦朝郡县制的特点是:
地方上主要官员郡守县令等,直接由皇帝调迁,并且官位不世袭。
地方官员只有俸禄,无封地,只有地方行政权,绝对服从于中央。
与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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