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色彩是通过眼、脑和我们的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人对颜色的感觉不仅仅由光的物理性质所决定,比如人类对颜色的感觉往往受到周围颜色的影响。有时人们也将物质产生不同颜色的物理特性直接称为颜色。
电磁波的波长和强度可以有很大的区别,在人可以感受的波长范围内,它被称为可见光,有时也被简称为光。假如我们将一个光源各个波长的强度列在一起,我们就可以获得这个光源的光谱。一个物体的光谱决定这个物体的光学特性,包括它的颜色。不同的光谱可以被人接收为同一个颜色。
扩展资料:
色系
1、有彩色系:指包括在可见光谱中的全部色彩,它以红、橙、黄、绿、蓝、紫等为基本色。基本色之间不同量的混合、基本色与无彩色之间不同量的混合说产生的千千万万种色彩都属于有彩色系。有彩色系是由光的波长和振幅决定的,波长决定色相,振幅决定色调。有彩色系中的任何一种颜色都具有三大属性,即色相、明度和纯度。也就是说一种颜色只要具有以上三种属性都属于有彩色系。
2、无彩色系:指由黑色、白色及黑白两色相融而成的各种深浅不同的灰色系列。从物理学的角度看,它们不包括在可见光谱之中,故不能称之为色彩。但是从视觉生理学和心理学上来说,它们具有完整的色彩性,应该包括在色彩体系之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色彩
2024-07-2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