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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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对辖区内排污者排污费的核定工作,组织对下级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情况进行稽查;
3、组织协调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或组织查处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
4、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理;
5、参与跨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6、监督检查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的执行等;
7、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的建立和管理;
8、负责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
9、负责核与辐射设备的现场检查;
10、承办市环保局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拓展资料
环境执法的形势仍十分严峻。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造成的环境危害越来越严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成片反弹,部分大中型企业偷排偷放,违法排污导致严重损害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权益、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污染事故屡屡发生。同时,环境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仍在部分地区严重存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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