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亲王、郡王和贝勒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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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室爵位分为十二个等级,各等级名字如下:
1、第一级:和硕亲王
2、第二级:多罗郡王
3、第三级:多罗贝勒
4、第四级:固山贝子
5、第五级:镇国公
6、第六级:辅国公
7、第七级:不入八分镇国公
8、第八级:不入八分辅国公
9、第九级:镇国将军
10、第十级:辅国将军
11、第十一级:奉国将军
12、第十二级:奉恩将军
爵位等级规定:亲王的一个儿子封为亲王,其余儿子封为郡王。郡王的一个儿子封为郡王,其余儿子子封为贝勒。贝勒之子封为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
爵位世袭,分为降等世袭与世袭罔替。
降等世袭,即每承袭一次要降一级,但降级若干次(亲王降至镇国公,郡王降至辅国公,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贝子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公降至镇国将军,辅国公降至辅国将军)后便不再递降,以此爵传世。
世袭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袭。例如大清十二家“铁帽子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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