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字的四字成语
手字的四字成语有情同手足。
手(拼音:shǒu)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西周金文,象形字,其古字形像人的手,有五指。在古文字里,手作偏旁通常写作侧面形(“又”)。手本义指人体上肢前端能拿东西的部分,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
引申作动词,表示手持、用手拿着,又引申为自己亲手做,还引申指小巧易拿的,又指代人。手也作量词用,用于技能、本领。手是汉字部首之一,序号80。手作左偏旁时写作“扌”。用手作意符的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名词,指手的部分,如:拳、掌、拇、指;一类是动词。
指手的动作,如握、持、打、攀。“手”与“扌”在《汉字部首表》中同属一个部首序号,但分别列部。“手”字的本义就是指腕以下能拿东西能作事的部分,是名词。生活中有些器具的功能类似手,或者能够代替手,也称作“手”,例如“扳手”“触手”等。
进一步引申又用于“拉手”“把手”“护手”“提手”等协助手动作的器具。人的手可以做很多事情,最重要的就是拿取东西,因此“手”有“持”“拿着”的意思。如《公羊传·庄公十三年》:“曹子手剑而从之。”就是说:曹子拿着宝剑而跟着他。
其实当“拿着”讲的手,现代汉语还沿用,如“人手一册”,就是每人各拿一本的意思。人类用手进行生产生活,创造发明了很多东西,于是“手”又引申指具有某方面技能特征的人,或者说擅长某种技术的人,于是就有了“能手”“歌手”“水手”等说法。
甚至还有“手稿”“手迹”的说法,这显然是手的握笔书写功能的引申用法。用“手”构成的语词,有些不能或不完全能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如“手足”一词,既可以理解为手与足,又引申指兄弟或非同一般的亲密关系。
如“手脚”一词,既可以指手和脚,又可以指动作、行动,还可引申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在暗中采取的不可告人的行动;如“手腕”,既可指手和臂的连接部分,也可引申指某种特殊的手段或伎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