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位明星居然有2800家公司,明星为何要开如此之多的公司?
如下:
1、明星避税。
自己开公司,而且是以公司的名义承接一些影视作品或者是广告业务的话,那么这样的收入是属于经营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这样一来,200万只交6.04万元,相比之下,这样就能节省73.26万元。事实上,经营所得交税是要远远低于劳务交税的。
2、“粉丝经济”。
明星个个精明,看准自身的流量可以变现,迅速加入投资大军。如今在明星效应加持下,这种自带流量的“粉丝经济”模式似乎成了固定套路,每个人都想在自己最具“带货能力”的时候,为自己留一份产业。
介绍
从这些明星从事的行业来看,有一多半的公司都和他们的职业有关,属于文化传媒一类的企业,排名第二的行业则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类的企业。
男明星当中,早就听说黄晓明和任泉是有公司的,出乎意料的是胡海泉,胡海泉以拥有57家公司拔得头筹,黄晓明和任泉紧随其后,分别以48家和36家排名二、三。
开公司,毫无疑问,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赚钱。而明星出现频繁开公司的现象,更是开辟副业,谋得更好的生路。
首先是明星交税的情况,如果明星是以个人的名义拍戏或者是接拍广告以及接代言的话,那么他们这样赚来的钱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如果是要交税的话,大约是要交40%的个税,也就是说200万里要交79.3万元的税。但是如果他们自己开公司,而且是以公司的名义承接一些影视作品或者是广告业务的话,那么这样的收入是属于经营所得,而不是劳务报酬所得,这样一来,200万里只交6.04万元,相比之下,这样就能节省73.26万元。事实上,经营所得交税是要远远低于劳务交税的。
第二个原因就是“粉丝经济”。明星个个精明,看准自身的流量可以变现,迅速加入投资大军。如今在明星效应加持下,这种自带流量的“粉丝经济”模式似乎成了固定套路,每个人都想在自己最具“带货能力”的时候,为自己留一份产业。在如今虚拟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快速没落的时代,资本更青睐实体经济。换句话说,有形资产才是最靠谱的。明星基于自己的魅力,把这些转化为一个个砖瓦堆成的店铺。
明星开店有先天的优势。除了个人本身就是宣传渠道外,圈内的好友更是最好的宣传。动动手指转发一下,扩散无边界。谁能利用好这些优势,谁就能赚一把快钱。新人越来越多,如今经纪公司的泛滥对于造型已经成了流水线化的运营,即便是没有韩国那样精准快速,但也找到模式和套路了。新的面孔不断出现,老的人自然要担心了。被替代,被遗忘,都是明星永远不愿面临的状况。而唯一解决这种焦虑的,就是在最红的时候用最快的速度赚钱。类似的言论,很多突然爆红的艺人都有发表过。褪去明星光环后,明星的附加值不复存在,再想赚钱,真的就难了。尤其在娱乐圈这样的名利场,人走茶凉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