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跟公共经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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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共享经济应该称之为公共经济。
共享经济的名词解释: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
在我看来个共享经济有两个重点
1.物品使用权的暂时转移
2.整合线下闲散的资源
重点1是共享经济的外在表现形式
重点2是共享经济的目的。
中国目前我所知与共享经济相关的行业基本符合共享经济的外在形式,但是基本达不到共享经济的目的。国内现在绝大多数的共享XX的工具所有者均为创业公司所拥有的而非不同的个人,在这个前提下,所谓的共享XX是没办法实现整合线下闲散资源的目的。
如最近火热的共享充电宝,整个行为就是创业公司通过厂家制作一大批新的,具有统一样式,属于公司的充电宝,然后通过在商铺或大型商场内设立租借点进行,充电宝的租借行为。这整个过程中,制造了一批新的充电宝,与别人手里,家里,还有不知道哪里正在闲置的充电宝没有半点关系。这种商业模式更像是十年前便存在的洗衣店,本质不在于共享陌生人之间的闲置资源,而是公司具有你所不具有的资源,提供了你需要的服务。如此类推,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也是如此。他们的本质是一项服务的运营商,通过暂时出租物品的使用权来满足人们对该项服务的暂时需求。
这种“伪共享经济”只能解决人们的需求问题,不能解决资源闲散。但是这种商业模式做大也是有一定的有利影响,当这种共享经济做成规模,做成常态后,它更像是政府的公共服务。人们会像使用公共服务一样去使用它,从而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如共享单车做大后,一旦人们习惯这种服务,当现有的私人单车完全报废后,社会的私人单车数量应该会大大减少。更多人对骑单车的需求会集中在共享单车上,从而提高了共享单车的使用率,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共享充电宝也是一个道理,当你走到哪都能有充电宝充上电,那么个人对于拥有一个私人充电宝的需求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我更愿意称呼这种模式为公共经济。…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公共经济最适合的营运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公司。就共享单车而言,基本不会听说政府的公共自行车会有被人为刻意损坏的现象,因为人们害怕破坏公共自行车会受到来自公职部门的出发。我认为这里政府的公信力与对权力部门的畏惧可以使得公共经济得到很好的发展。这里其实是存在一个矛盾的,在做共享单车的公司还没做之前,政府想不到做这种无桩自行车。如果公司做出共享单车,政府就要求政府独家经营。这就伤害了企业的创作力与对政府的信心。但是政府独家经营又是对于共享单车这种工具最好的管理办法,因为独家经营带来的数量可以减少成本,统一的车辆调配可以更科学地分配车辆。现在多家共享单车一起入市带来的弊端已明显可见,在高峰期时,热门地点的单车已经是对行人,汽车造成极大的困扰,有那么几次我甚至觉得有桩的公共自行车才是最后的共享单车,只要它的站点设立得更密集与合理。
如何可以让这种公共经济发挥到政府的作用又不让企业受伤,是一个我暂时没办法理清的事情。
以上摘自简书作者:川森堡/文
供参考。
共享经济的名词解释:
共享经济,一般是指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本质是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劳动力、教育医疗资源。
在我看来个共享经济有两个重点
1.物品使用权的暂时转移
2.整合线下闲散的资源
重点1是共享经济的外在表现形式
重点2是共享经济的目的。
中国目前我所知与共享经济相关的行业基本符合共享经济的外在形式,但是基本达不到共享经济的目的。国内现在绝大多数的共享XX的工具所有者均为创业公司所拥有的而非不同的个人,在这个前提下,所谓的共享XX是没办法实现整合线下闲散资源的目的。
如最近火热的共享充电宝,整个行为就是创业公司通过厂家制作一大批新的,具有统一样式,属于公司的充电宝,然后通过在商铺或大型商场内设立租借点进行,充电宝的租借行为。这整个过程中,制造了一批新的充电宝,与别人手里,家里,还有不知道哪里正在闲置的充电宝没有半点关系。这种商业模式更像是十年前便存在的洗衣店,本质不在于共享陌生人之间的闲置资源,而是公司具有你所不具有的资源,提供了你需要的服务。如此类推,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也是如此。他们的本质是一项服务的运营商,通过暂时出租物品的使用权来满足人们对该项服务的暂时需求。
这种“伪共享经济”只能解决人们的需求问题,不能解决资源闲散。但是这种商业模式做大也是有一定的有利影响,当这种共享经济做成规模,做成常态后,它更像是政府的公共服务。人们会像使用公共服务一样去使用它,从而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如共享单车做大后,一旦人们习惯这种服务,当现有的私人单车完全报废后,社会的私人单车数量应该会大大减少。更多人对骑单车的需求会集中在共享单车上,从而提高了共享单车的使用率,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共享充电宝也是一个道理,当你走到哪都能有充电宝充上电,那么个人对于拥有一个私人充电宝的需求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我更愿意称呼这种模式为公共经济。…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公共经济最适合的营运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公司。就共享单车而言,基本不会听说政府的公共自行车会有被人为刻意损坏的现象,因为人们害怕破坏公共自行车会受到来自公职部门的出发。我认为这里政府的公信力与对权力部门的畏惧可以使得公共经济得到很好的发展。这里其实是存在一个矛盾的,在做共享单车的公司还没做之前,政府想不到做这种无桩自行车。如果公司做出共享单车,政府就要求政府独家经营。这就伤害了企业的创作力与对政府的信心。但是政府独家经营又是对于共享单车这种工具最好的管理办法,因为独家经营带来的数量可以减少成本,统一的车辆调配可以更科学地分配车辆。现在多家共享单车一起入市带来的弊端已明显可见,在高峰期时,热门地点的单车已经是对行人,汽车造成极大的困扰,有那么几次我甚至觉得有桩的公共自行车才是最后的共享单车,只要它的站点设立得更密集与合理。
如何可以让这种公共经济发挥到政府的作用又不让企业受伤,是一个我暂时没办法理清的事情。
以上摘自简书作者:川森堡/文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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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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