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担保人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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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担保人通常是有效的。虽然高利贷的高额利息法律并不支持,但是对于本金及合法利息部分,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么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
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其权利的。
三、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
1、担保人已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追偿权只有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才会产生。担保责任的承担不影响主债务履行期满前后追偿权的建立;
2、因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而消除主债务的,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担保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财产强制执行而消除主债的,可以构成追偿权;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得有过错,一般情况下,担保责任与债务人免除债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建立追偿权。担保责任后,担保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无过失地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
4、担保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赠与担保责任,但可以要求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债权人应当予以返还。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清偿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范围以及支出不必要的费用,使债务人债务范围扩大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担保人进行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一、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可以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么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
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其权利的。
三、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
1、担保人已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追偿权只有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才会产生。担保责任的承担不影响主债务履行期满前后追偿权的建立;
2、因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而消除主债务的,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担保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财产强制执行而消除主债的,可以构成追偿权;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得有过错,一般情况下,担保责任与债务人免除债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建立追偿权。担保责任后,担保人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怠于通知,无过失地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
4、担保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赠与担保责任,但可以要求债权人不当得利返还,债权人应当予以返还。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清偿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范围以及支出不必要的费用,使债务人债务范围扩大的,担保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担保人进行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