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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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的话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卖方: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买方: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专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卖方: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买方: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专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