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属于经营范围里的什么,是电子产品吗
手机属于数码产品,广泛定义上可以称为电子产品 移动电话(Mobile),通常称为手机,日本及港台地区通常称为手提电话、手电、携带电话,早期又有大哥大的俗称,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目前已发展至3G时代。
另有同名电影和电视剧作品。 分为智能手机和非智能手机,一般智能手机的性能比非智能手机好,但是非智能手机比智能手机稳定。
大多非智能手机和智能手机一样使用英国ARM公司架构的CPU,但是智能手机的主频高(例如:智能手机摩托罗拉DROID X主频高达 1000兆赫兹 ,诺基亚N97主频也有 434兆赫兹 )。非智能手机的主频低(例如:诺基亚5000主频为 50兆赫兹 ,摩托罗拉ZN300主频为171兆赫兹)。
通常说的"数码"指的是含有"数码技术"的数码产品,如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数码学习机、数码随身听等等。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的出现、发展带动了一批以数字为记载标识的产品,取代了传统的胶片、录影带、录音带等,我们把这种产品统称为数码产品。
例如电视/电脑 /通讯器材/移动或者便携的电子工具等, 在相当程度上都采用了数字化。 因此手机是经营范围的电子产品。
扩展资料: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营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