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
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法律是《婚姻法》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并通过。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以下简称1950年婚姻法)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律性质的法律,颁布时间比1954年宪法还要早4年。
这部只有8章27条的新中国首部法律,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男人随意停妻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大基本原则也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旋律。
1950年婚姻法不仅体现出党对妇女儿童的特殊关爱,也是党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的伟大创举,揭开了中国婚姻法治的新篇章,扛起了“破旧立新”的新中国法律拓荒者的重任。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会是婚姻法的原因:
“这就必须要提及当时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土地革命已开始,而这场变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解放生产力。”妇女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另一半力量,而要想把妇女从家庭当中解放出来,首先就要推翻封建婚姻家庭制度,解除包办买卖婚姻的束缚,对建设新国家尤其重要,这是制定1950年婚姻法的一个重要动因。通过颁布婚姻法,国家用立法的方式把妇女从家庭当中解放出来,实现了自上而下的彻底的大解放。
随着1950年婚姻法的实施,妇女地位有了飞跃式的提高,很多妇女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了劳动的权利,实现了经济独立,从而获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这对妇女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