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传染给别人判什么刑
展开全部
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采集血液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行刑法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立案的规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等情形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二、强迫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的修改,立足于司法工作实际,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中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解释共十四条,分别对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入罪标准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传播性病罪“明知”的认定以及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三、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从罪状规定的"情节严重"角度作出的规定
一是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本罪发生于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过程中,如果就诊人因此而出现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是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5人次以上的。由于本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一)》的第二项从人数和次数角度上作出了规定。
三是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违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四是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一方面违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另一方面对于孕妇存在潜在的危险,此种情形当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五是非法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行为人往往具有营利目的,非法获利的多少也可以反映其情节严重程度。5000元的标准是综合参考了类似犯罪的数额标准加以规定的。
六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为弥补列举式规定的不足,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此处规定了兜底性条款。
一、非法采集血液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现行刑法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立案的规定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等情形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二、强迫卖淫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的修改,立足于司法工作实际,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中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解释共十四条,分别对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入罪标准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传播性病罪“明知”的认定以及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三、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从罪状规定的"情节严重"角度作出的规定
一是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本罪发生于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过程中,如果就诊人因此而出现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是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5人次以上的。由于本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一)》的第二项从人数和次数角度上作出了规定。
三是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违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四是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一方面违背了国家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将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另一方面对于孕妇存在潜在的危险,此种情形当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
五是非法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行为人往往具有营利目的,非法获利的多少也可以反映其情节严重程度。5000元的标准是综合参考了类似犯罪的数额标准加以规定的。
六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为弥补列举式规定的不足,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此处规定了兜底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