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制报考条件
医院编制报考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医院编制,一般全称都是医院事业编制,其实主要就是指医院作为国家卫生单位被列入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或自取自收,而其中在医院工作的正式的工作人员也是被列入事业编制的,相对应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都是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及单位收入组成,而工资也是按照岗位等级进行决定的。
护士考事业编制的条件:
护士报考执业编制并不是全国的统一考试,是由各地自行组织的,护士考事业编制的条件,主要就是需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相关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专业、助产专业等相关课程的学习,其中还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的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从而在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就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医院编制考试内容:
笔试考一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综合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检、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面试由各单位自行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一定比例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