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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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其中中学教师1名,小学教师87名,幼儿园教师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3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并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同一岗位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4.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12年7月15日17时30分。
(四)组织考试
1.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4。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人数时,最低入围面试分数为55分。
(五)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或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规定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本公告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2报名所需材料
3.2012中小学教师考试方法
4.2012幼儿园教师考试方法
5.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3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并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同一岗位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4.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12年7月15日17时30分。
(四)组织考试
1.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4。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鹿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人数时,最低入围面试分数为55分。
(五)体检。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或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规定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硕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本公告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2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2报名所需材料
3.2012中小学教师考试方法
4.2012幼儿园教师考试方法
5.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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