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条论纲的背景
马丁·路德在大学中学习法律的同时,接受了当时进步的人文主义思想。此后又研究神学,1508年起,在维滕堡大学担任神学教授。曾经周游各地﹐到过罗马,耳闻目睹罗马教廷和教会的腐败黑暗,产生了改良教会的思想。罗马教会宣扬,人死后灵魂要想升入天堂,必须由教士履行宗教仪式。
1517年,教宗利奥十世以修缮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为借口,谕令出卖“赎罪券”,说是有罪的人,只要花钱买了“赎罪券”,死后灵魂就可以升入天堂。为了增加销售量,赎罪券教士宣传说:“钱币落入钱柜底响叮当,灵魂瞬间脱离炼狱升天堂。”(见论纲第27条),说什么 “多买赎罪券不仅可以预先豁免今后犯的罪行,而且可以替已死的人买赎罪券,好让死者的灵魂尽快脱离炼狱、升入天堂。”这样赎罪券无形中就成了犯罪通行证。当维滕堡附近的一些人来找路德行告解时,路德告诫他们需要悔改才能得赦免;当其中一部分人拿出赎罪券炫耀时,路德拒绝为他们做赦罪祷告。同时他接获作为教宗在神圣罗马帝国最高代表即驻美因茨的枢机主教阿尔布雷希特·冯·勃兰登堡用于教唆兜售赎罪券的秘密谕示(Instructio Summarium)。后者因为贿买勃兰登堡选帝侯兼驻马格德堡大主教(辖路德所在的维滕堡)的资格而债台高筑﹐而急需用搜刮信众得来金钱的一部分中饱私囊。此人的言论以及教唆销售赎罪券的这种卑劣的诈骗行为,引起了他的懮虑和愤怒。他认为,人只要虔诚信仰上帝,因信心而称义﹐死后灵魂就可得救,“既然已经认识上帝的意思,就不需要问别人”,也不需要由教士举行仪式。他主张“从头到脚”改良教会﹐取消教阶和教会的烦琐仪式,建立“廉俭教会”。他的这些主张在这《九十五条论纲》中得到初步体现。
民间一般认为﹐同年10月31日(现代新教国家的改革节)马丁·路德将这拉丁文写就的《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 virtutis indulgentiarum)》(共九十五条)(但是按照《资本战争》的记录,人们对该文是否是马丁路德所贴仍有争议,而且该战争檄文的确是由学者富罗雷撰写。事实上,这个奥古斯汀传教士的论纲是在1517年10月31日以邮信附件的形式寄给当时的马格德堡和美因茨大主教的。而路德当初对于发放免罪券只是希望换一种方式而已。)按神学辩论的惯例公布于维滕堡的大学教堂大门上(见下图,当时也常作为公告牌),要求对有关赎罪券功效问题公开讨论。史料证明论纲其实最先是作为信件的附件递交给阿尔布雷希特·冯·勃兰登堡﹐愤于对后者刚愎自用和置若罔闻﹐作为神学教授的路德为推动学术讨论将九十五条散发给予大学同僚(抄本之一今藏于布伦瑞克-吕内堡公爵,即汉诺威选帝侯位于Wolfenbüttel的城堡图书馆里)。虽然始终无人来和他辩论,而这篇短文却在他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胫而走,成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导火索。 教宗知道此事后,下令切责路德,又派代表到巴伐利亚的奥格斯堡。路德当着教宗的代表面前,否认其统治基督教的权力,又替约翰·胡斯辩护,痛斥那些下令把他烧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