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可以做激光矫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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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不可以做激光手术
激光手术的原理是把角膜中间那层切削,使整个角膜厚度降低,这样可以改变角膜的屈光状态,达到改善近视的作用。
弱视是婴幼儿期,由于各种原因如知觉、运动、传导及视中枢等原因,未能接受适宜的视刺激,使视觉发育受到影响而发生的视觉功能减退的状态。
相关弱视矫正方法
1.遮盖法 遮盖法(occlusion)有一个很悠久的历史。随着对致病的病理生理学认识的提高,疾病的处理也相应地改善。早在1743年de Buffon认为弱视眼视力的下降是产生斜视的原因,因而建议遮盖注视眼。以后很多年人们认为弱视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异常,因而放弃了甚至反对遮盖疗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弱视是一种功能性异常,是对斜视的知觉性适应,所以又恢复了遮盖疗法,直到目前它还是治疗弱视的主要和最有效的方法。
遮盖法有传统遮盖法(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及倒转遮盖法(盖旁中心注视弱视眼,使之转变为中心注视)。遮盖法也可以是完全性或部分性,前者是指全日遮盖(睡眠时可以去除,但在起床后立即盖上),后者是指每天遮盖数小时。治疗发育性弱视,初起时必须全天遮盖,以后为维持巩固所获得的视力,可以施行部分遮盖法。目前学者们都主张遮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遮盖法可以清除由于刺激注视眼而造成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
Scott报道斜视性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经全天传统遮盖疗法后可获得极为满意的结果。遮盖疗法对大年龄组(7v9岁)儿童也有效,但疗程较小年龄组长。50%v66%的患儿在治疗停止后能维持所获得的视力。
von Noorden主张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遮盖弱视眼1天,促使主眼注视,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两岁儿童可采用4∮1规律,3v4岁儿童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采用3∮1或4∮1遮盖法而弱视眼无改善时也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同时需加强复诊,每次间隔不得超过3周。复诊时必须检查双眼视力。
在复查主眼时应先摘除眼罩5min使主眼适应室内光线及周围环境。如果发现主眼视力下降,可先在该眼远视镜片前加负球镜片后再查视力,因为被遮盖的主眼可能一时不能适应充分矫正的远视镜片,致使视力减退,引起误诊。如果主眼视力确实下降,则遮盖弱视眼肯定比打开双眼更较优越。遮盖弱视眼可主动促进主眼的功能,还能阻止由于打开双眼所致的竞争性作用。
Scott建议复诊时在查双眼视力前,先打开被遮盖眼45min让患者充分使用主眼。如果弱视眼未曾完全恢复,则非弱视眼仍为主眼,应继续遮盖主眼。待弱视眼已获得最好视力后,则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关于用遮盖疗法治疗弱视眼的期限问题,一般在患儿9岁时可停止遮盖。但在刘家琦等报道用遮盖疗法的274例中,9v13岁组中最后获得?1.0视力者占42.22%,0.6v0.9者占37.78%。故认为应当治疗每一个可以救治的弱视眼。
采用遮盖疗法时,应当坚持直到双眼视力相等为止,初诊时视力极低者例外。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提高时,可以终止遮盖疗法。弱视治疗所需时间因人而异,年龄越小,所需时间越短。如果治疗有效则初起时(前3个月)弱视眼视力的提高相当迅速,到达一定水平后速度减慢。
Callahan及von Noorden报道除了常规遮盖之外,可根据年龄及弱视眼视力,令患者用弱视眼做些用精细目力的工作,如描画、穿珠子、穿针及刺绣等以刺激视觉,促进视力的提高。在他用不同方法治疗的3组中,以常规遮盖加精细作业组的效果最好,视力进步得最多也最快。
Dale建议为0v1岁婴儿,遮盖健眼3天,盖弱视眼1天,每10天复诊1次;为1v3岁儿童,遮盖主眼4天,盖弱视眼1天,每3v4周复诊1次;为4v6岁儿童遮盖主眼6天,盖弱视眼1天,每6周复诊1次;6岁以上儿童全天遮盖,无需盖弱视眼,每3v4个月复查1次。对治疗弱视有经验的医生可以酌情修改此计划。本计划的优点是除了防止发生遮盖性弱视之外,还可以适当延长复诊间隔时间。
本安排适用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发育性弱视。伴有斜视者手术前应先用遮盖法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屈光参差性弱视可矫正屈光不正,同时遮盖屈光不正较低的那只眼;形觉剥夺性弱视,患者如有白内障,则应尽早摘出,术后配戴接触镜使视网膜产生清晰物像。如为单侧白内障,除尽早摘出白内障、配戴接触镜之外,还应同时遮盖主眼治疗剥夺性弱视。
用传统遮盖法治疗潜伏性眼球震颤和弱视也有效。潜伏性眼球震颤的特征是当一眼注视时即发生眼球震颤,双眼注视时震颤消失。所有病例几乎都伴有斜眼和斜视性弱视。这种病例不易处理。一般认为传统遮盖法无效,甚至是禁忌的。von Noorden等报道的12例眼球震颤和斜视性弱视病例中,11例经传统遮盖法治疗后,视力明显进步。
(1)压抑疗法(penalization):原理是利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每天点滴阿托品以压抑主眼功能,弱视眼则戴正常矫正镜片看远或戴过矫镜片以利看近。具体方法如下:
①压抑健眼看近:健眼每天滴1%阿托品溶液,戴矫正眼镜,在弱视眼矫正镜片上再加 2.00或 3.00球镜,这就强迫患者用健眼看远用弱视眼看近。
②压抑主眼看远:主眼滴阿托品并在矫正镜片上过矫 3.00球镜使之看远不清,但能看近;弱视眼戴全部矫正镜片以便看远(图8)。
③完全压抑:主眼滴阿托品戴欠矫镜片,一般减去5.00球镜(可用负镜片或减少正镜片);弱视眼戴矫正镜片。这使主眼既不能看近也不能看远。
④选择性压抑:
A.调节性集合过强者:主眼滴阿托品,戴矫正镜片,弱视眼戴双光镜片促进看近并减轻或消除看近时的内斜。
B.维持巩固疗效:交替压抑双眼。主眼停用阿托品,配两副眼镜,一副右眼过矫 3.00球镜,一副左眼过矫 3.00,隔天交替戴这两副眼镜。患儿一天用右眼看远,隔1天用左眼看远,以防止弱视复发。
压抑看近是最常用的办法,压抑看远和完全压抑有时不能保证起作用,因为患儿只需摘除眼镜就可以用主眼看远。完全压抑为高度远视有效,摘除眼镜对患者不利,因为主眼应用阿托品看近不清,又欠矫了5.00屈光度,看远也模糊。
压抑疗法的最大缺点之一是它只适用于中度弱视,视力低于20/60时,患儿可能仍愿意用过阿托品的主眼看近,因为后者的视力仍然比弱视眼好。
压抑疗法在欧洲较为盛行,对于它的确切疗效,有人持观望态度:a.因为阿托品使物像模糊,并没有消除由于刺激主眼引起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b.除了轻度弱视阿托品不能充分降低主眼视力致使患者仍不愿用弱视眼注视;c.为了用主眼注视以便获得更好视力,患儿经常摘除眼镜,但压抑看近和完全压抑(为高度远视)仍为学者们所乐用。
长期在健眼使用阿托品也可能引起遮盖性弱视。von Noorden曾报道由于健眼长期使用阿托品而引起遮盖性弱视。因此在视觉尚未成熟的婴幼儿,长期单侧使用阿托品也应慎重。
Frank等报道用屈光性压抑疗法(refractive penalization)治疗弱视,即主眼不滴阿托品,仅在原有矫正镜片上加 3.00球镜,也可取得较好结果。本法对学龄弱视儿童(可用主眼完成学校作业)及为巩固维持疗效,防止复发者尤为适宜。
压抑疗法的优点是无需盖眼,患儿及家长容易接受,可防止遮盖性弱视。戴镜后弱视眼视力能有所提高,斜视度可以减少或消失,也适用于潜伏性眼球震颤。不足之处是疗程长,费用高,但为延误了治疗时机的学龄儿童,弱视眼原始视力大于0.1以及不能坚持遮盖或应用遮盖法失败者可以试用。Stark总结了大量临床资料,认为压抑疗法不如传统遮盖法有效。
(2)视刺激疗法(CAM):Blakemore和Campbell发现动物和人的脑皮质感光细胞对不同的空间频率有很好的反应,神经元对空间频率能作灵敏的调整。英国剑桥大学的学者们根据这个机制设计了一种新的弱视治疗仪,命名为CAM刺激仪(视刺激仪)(图9);利用反差强、空间频率不同的条栅作为刺激源来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条栅越细,空间频率越高。为了让大多数感光细胞都得到训练,这个刺激仪的条栅可以转动,这样就能使弱视眼的感光细胞在各个方位上都能接受不同空间频率条栅的刺激。
1.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获得良好疗效的关键。
2.应针对引起屈光介质浑浊的疾病进行治疗,如先天性白内障应尽早手术治疗。
3.行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
4.对于大多数单眼弱视患儿或双眼视力不相等的患儿,限制使用视力好的眼,强迫使用视力差的眼。
(1)健眼全遮盖疗法。
(2)压抑疗法:用正镜片或滴0.5% ~1% 阿托品滴眼液压抑健眼功能,弱视眼戴矫正眼镜。(3)视觉刺激疗法:如采用视觉刺激仪进行训练。
5.手术矫正斜视,应在弱视治疗后双眼视力相等或弱视眼获得最大矫正视力后进行。
6.对于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尚无特效疗法。如果没有采用过遮盖疗法,可以试行。
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
1.消除病因 矫正屈光不正,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2.遮盖治疗 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已有200余年历史,迄今仍为最为有效的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以使疗效巩固。 3.光学药物治疗 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利用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人为造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适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治疗方法包括:
① 近距离压抑疗法: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每13点1%阿托品散瞳,戴矫正眼镜,使优势眼只能看清远距离。弱视眼在矫正眼镜上再加+3.00D,使之无需调节便能看清近距离。
② 远距离压抑法: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过矫+3.00D,使其只能看清近距离。弱视眼只戴最佳矫正眼镜,促进其看远。
美国小儿眼科疾病研究组主持的一项多中心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对3~7岁中度弱视(弱视眼视力于0.2~0.5之间)儿童,遮盖治疗和阿托品压抑疗法产生的效果相似,都可作为此类儿童弱视的初始治疗。
4.其他治疗 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波长640nm)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于旁中心注视者。视刺激疗法(CAM)对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较好,可作为遮盖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缩短疗程。
5.综合治疗 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CAM)、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可先采取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也可直接常规遮盖。
(一)去除诱因
充分矫正屈光不正、解除引发两眼异常相互作用的剥夺因素。如早期行先天性白内障摘除术、上睑下垂矫正术等。
(二)根据弱视眼的注视性质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
1.遮盖疗法
通过遮盖主眼,消除双眼相互竞争中主眼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此方法简便,疗效肯定,适用于中心注视与旁中心注视。常用的遮盖疗法有完全遮盖与部分遮盖。完全遮盖是指全日遮盖,部分遮盖是指每日遮盖数小时或采用半透明纸或塑料薄膜遮挡主眼镜片,使主眼视力比弱视眼低两行以维持弱视眼所获得的视力。目前临床多主张治疗初起必须全遮盖,当为了巩固或维持疗效时,选择部分遮盖。
遮盖治疗注意点:遮盖治疗必须严格、彻底,同时避免形成遮盖性弱视。Von Noorden主张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盖弱视眼1天;2岁儿童采取4:1规律;3~4岁儿童遮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若弱视眼经遮盖后视力改善不明显时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需同时加强复诊,复诊间隔时问不能超过2周,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
遮盖治疗时,应当坚持直至双眼视力相等。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进步时可终止遮盖疗法。一旦弱视眼已经获得最好视力后,可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每天打开主眼两小时,1个月后若弱视眼视力不变,则打开主眼4小时,1个月后若视力仍不变则可增加打开主眼至6小时,以后8小时直至全日打开。此外,为了加强疗效,可在遮盖治疗同时辅以精细作业,以刺激视觉,提高视力。
2.红色滤光片疗法
适用于旁中心注视、游走注视。治疗时首先遮盖主眼,在弱视眼矫正镜片上加用一定规格的红色滤光片(能通过600~640nm波长的光线为宜),促进旁中心注视自发转成中心注视。由于加用红色滤光片后,可见光线减少,深度弱视及视力极差者不适合此疗法。
3.压抑疗法
指应用药物、光学等方法使弱视眼与主眼分别视近与视远形成交替注视。适用于遮盖治疗顺应性较差的病例。压抑疗法有压抑注视眼看近,压抑注视眼看远,完全压抑以及交替压抑等。压抑疗法最大的缺点是仅适用于中、低度弱视,而且疗程长、费用高,疗效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4.视觉生理刺激疗法(CAM)
1978年,英国Campbell等人发现大脑皮质感光细胞对不同的空间频率有很好的反应,神经元对空间频率作灵敏的调整,据此设计了CAM 刺激
仪,利用仪器上的黑白分明的反差强的空间频率高的条栅旋转时从各个不同角度刺激弱视眼的视细胞,由此可以提高视力。此法最适于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方法简便,疗程短,平时不需遮盖健眼,患儿及家长易于接受和配合,但有关疗效机制仍有争议。
5.后像疗法
又称增视疗法。原理是以强光炫耀弱视眼黄斑周围视网膜使其抑制,同时用闪光刺激黄斑中心凹提高视力。该疗法的主要特点是能够改变注视性质,适用于年龄较大、原始视力极差的病例。
6.海丁格刷训练
原理是依据眼内视现象刺激弱视眼黄斑中心凹提高视力。如正常眼通过旋转的偏光镜片注视时,在蓝光的背景上可看到两个三角形尖端相对的毛刷样影像,围绕着中心注视点转动(极化光作用于黄斑部放射状纤维所致)。由于弱视眼黄斑区存在抑制性暗点,治疗初多不能看到此现象,但经过训练后随着黄斑中心凹抑制的解除可逐步看到此现象。
7.药物治疗
原理是降低神经细胞的功能阈值,延长或恢复视觉可塑性。常用药物有左旋多巴、卡比多巴和胞磷胆碱等。弱视药物治疗的疗效尚有待临床的进一步验证。
以上资料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部分摘自(易视界眼健康管理机构 弱视篇)
激光手术的原理是把角膜中间那层切削,使整个角膜厚度降低,这样可以改变角膜的屈光状态,达到改善近视的作用。
弱视是婴幼儿期,由于各种原因如知觉、运动、传导及视中枢等原因,未能接受适宜的视刺激,使视觉发育受到影响而发生的视觉功能减退的状态。
相关弱视矫正方法
1.遮盖法 遮盖法(occlusion)有一个很悠久的历史。随着对致病的病理生理学认识的提高,疾病的处理也相应地改善。早在1743年de Buffon认为弱视眼视力的下降是产生斜视的原因,因而建议遮盖注视眼。以后很多年人们认为弱视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异常,因而放弃了甚至反对遮盖疗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弱视是一种功能性异常,是对斜视的知觉性适应,所以又恢复了遮盖疗法,直到目前它还是治疗弱视的主要和最有效的方法。
遮盖法有传统遮盖法(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及倒转遮盖法(盖旁中心注视弱视眼,使之转变为中心注视)。遮盖法也可以是完全性或部分性,前者是指全日遮盖(睡眠时可以去除,但在起床后立即盖上),后者是指每天遮盖数小时。治疗发育性弱视,初起时必须全天遮盖,以后为维持巩固所获得的视力,可以施行部分遮盖法。目前学者们都主张遮盖主眼,强迫弱视眼注视。遮盖法可以清除由于刺激注视眼而造成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
Scott报道斜视性及屈光参差性弱视经全天传统遮盖疗法后可获得极为满意的结果。遮盖疗法对大年龄组(7v9岁)儿童也有效,但疗程较小年龄组长。50%v66%的患儿在治疗停止后能维持所获得的视力。
von Noorden主张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遮盖弱视眼1天,促使主眼注视,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两岁儿童可采用4∮1规律,3v4岁儿童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采用3∮1或4∮1遮盖法而弱视眼无改善时也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同时需加强复诊,每次间隔不得超过3周。复诊时必须检查双眼视力。
在复查主眼时应先摘除眼罩5min使主眼适应室内光线及周围环境。如果发现主眼视力下降,可先在该眼远视镜片前加负球镜片后再查视力,因为被遮盖的主眼可能一时不能适应充分矫正的远视镜片,致使视力减退,引起误诊。如果主眼视力确实下降,则遮盖弱视眼肯定比打开双眼更较优越。遮盖弱视眼可主动促进主眼的功能,还能阻止由于打开双眼所致的竞争性作用。
Scott建议复诊时在查双眼视力前,先打开被遮盖眼45min让患者充分使用主眼。如果弱视眼未曾完全恢复,则非弱视眼仍为主眼,应继续遮盖主眼。待弱视眼已获得最好视力后,则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关于用遮盖疗法治疗弱视眼的期限问题,一般在患儿9岁时可停止遮盖。但在刘家琦等报道用遮盖疗法的274例中,9v13岁组中最后获得?1.0视力者占42.22%,0.6v0.9者占37.78%。故认为应当治疗每一个可以救治的弱视眼。
采用遮盖疗法时,应当坚持直到双眼视力相等为止,初诊时视力极低者例外。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提高时,可以终止遮盖疗法。弱视治疗所需时间因人而异,年龄越小,所需时间越短。如果治疗有效则初起时(前3个月)弱视眼视力的提高相当迅速,到达一定水平后速度减慢。
Callahan及von Noorden报道除了常规遮盖之外,可根据年龄及弱视眼视力,令患者用弱视眼做些用精细目力的工作,如描画、穿珠子、穿针及刺绣等以刺激视觉,促进视力的提高。在他用不同方法治疗的3组中,以常规遮盖加精细作业组的效果最好,视力进步得最多也最快。
Dale建议为0v1岁婴儿,遮盖健眼3天,盖弱视眼1天,每10天复诊1次;为1v3岁儿童,遮盖主眼4天,盖弱视眼1天,每3v4周复诊1次;为4v6岁儿童遮盖主眼6天,盖弱视眼1天,每6周复诊1次;6岁以上儿童全天遮盖,无需盖弱视眼,每3v4个月复查1次。对治疗弱视有经验的医生可以酌情修改此计划。本计划的优点是除了防止发生遮盖性弱视之外,还可以适当延长复诊间隔时间。
本安排适用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发育性弱视。伴有斜视者手术前应先用遮盖法提高弱视眼的视力;屈光参差性弱视可矫正屈光不正,同时遮盖屈光不正较低的那只眼;形觉剥夺性弱视,患者如有白内障,则应尽早摘出,术后配戴接触镜使视网膜产生清晰物像。如为单侧白内障,除尽早摘出白内障、配戴接触镜之外,还应同时遮盖主眼治疗剥夺性弱视。
用传统遮盖法治疗潜伏性眼球震颤和弱视也有效。潜伏性眼球震颤的特征是当一眼注视时即发生眼球震颤,双眼注视时震颤消失。所有病例几乎都伴有斜眼和斜视性弱视。这种病例不易处理。一般认为传统遮盖法无效,甚至是禁忌的。von Noorden等报道的12例眼球震颤和斜视性弱视病例中,11例经传统遮盖法治疗后,视力明显进步。
(1)压抑疗法(penalization):原理是利用过矫或欠矫镜片以及每天点滴阿托品以压抑主眼功能,弱视眼则戴正常矫正镜片看远或戴过矫镜片以利看近。具体方法如下:
①压抑健眼看近:健眼每天滴1%阿托品溶液,戴矫正眼镜,在弱视眼矫正镜片上再加 2.00或 3.00球镜,这就强迫患者用健眼看远用弱视眼看近。
②压抑主眼看远:主眼滴阿托品并在矫正镜片上过矫 3.00球镜使之看远不清,但能看近;弱视眼戴全部矫正镜片以便看远(图8)。
③完全压抑:主眼滴阿托品戴欠矫镜片,一般减去5.00球镜(可用负镜片或减少正镜片);弱视眼戴矫正镜片。这使主眼既不能看近也不能看远。
④选择性压抑:
A.调节性集合过强者:主眼滴阿托品,戴矫正镜片,弱视眼戴双光镜片促进看近并减轻或消除看近时的内斜。
B.维持巩固疗效:交替压抑双眼。主眼停用阿托品,配两副眼镜,一副右眼过矫 3.00球镜,一副左眼过矫 3.00,隔天交替戴这两副眼镜。患儿一天用右眼看远,隔1天用左眼看远,以防止弱视复发。
压抑看近是最常用的办法,压抑看远和完全压抑有时不能保证起作用,因为患儿只需摘除眼镜就可以用主眼看远。完全压抑为高度远视有效,摘除眼镜对患者不利,因为主眼应用阿托品看近不清,又欠矫了5.00屈光度,看远也模糊。
压抑疗法的最大缺点之一是它只适用于中度弱视,视力低于20/60时,患儿可能仍愿意用过阿托品的主眼看近,因为后者的视力仍然比弱视眼好。
压抑疗法在欧洲较为盛行,对于它的确切疗效,有人持观望态度:a.因为阿托品使物像模糊,并没有消除由于刺激主眼引起的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b.除了轻度弱视阿托品不能充分降低主眼视力致使患者仍不愿用弱视眼注视;c.为了用主眼注视以便获得更好视力,患儿经常摘除眼镜,但压抑看近和完全压抑(为高度远视)仍为学者们所乐用。
长期在健眼使用阿托品也可能引起遮盖性弱视。von Noorden曾报道由于健眼长期使用阿托品而引起遮盖性弱视。因此在视觉尚未成熟的婴幼儿,长期单侧使用阿托品也应慎重。
Frank等报道用屈光性压抑疗法(refractive penalization)治疗弱视,即主眼不滴阿托品,仅在原有矫正镜片上加 3.00球镜,也可取得较好结果。本法对学龄弱视儿童(可用主眼完成学校作业)及为巩固维持疗效,防止复发者尤为适宜。
压抑疗法的优点是无需盖眼,患儿及家长容易接受,可防止遮盖性弱视。戴镜后弱视眼视力能有所提高,斜视度可以减少或消失,也适用于潜伏性眼球震颤。不足之处是疗程长,费用高,但为延误了治疗时机的学龄儿童,弱视眼原始视力大于0.1以及不能坚持遮盖或应用遮盖法失败者可以试用。Stark总结了大量临床资料,认为压抑疗法不如传统遮盖法有效。
(2)视刺激疗法(CAM):Blakemore和Campbell发现动物和人的脑皮质感光细胞对不同的空间频率有很好的反应,神经元对空间频率能作灵敏的调整。英国剑桥大学的学者们根据这个机制设计了一种新的弱视治疗仪,命名为CAM刺激仪(视刺激仪)(图9);利用反差强、空间频率不同的条栅作为刺激源来刺激弱视眼以提高视力。条栅越细,空间频率越高。为了让大多数感光细胞都得到训练,这个刺激仪的条栅可以转动,这样就能使弱视眼的感光细胞在各个方位上都能接受不同空间频率条栅的刺激。
1.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获得良好疗效的关键。
2.应针对引起屈光介质浑浊的疾病进行治疗,如先天性白内障应尽早手术治疗。
3.行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
4.对于大多数单眼弱视患儿或双眼视力不相等的患儿,限制使用视力好的眼,强迫使用视力差的眼。
(1)健眼全遮盖疗法。
(2)压抑疗法:用正镜片或滴0.5% ~1% 阿托品滴眼液压抑健眼功能,弱视眼戴矫正眼镜。(3)视觉刺激疗法:如采用视觉刺激仪进行训练。
5.手术矫正斜视,应在弱视治疗后双眼视力相等或弱视眼获得最大矫正视力后进行。
6.对于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尚无特效疗法。如果没有采用过遮盖疗法,可以试行。
一旦确诊为弱视,应立即治疗,否则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治疗将变得非常困难。弱视的疗效与治疗时机有关,发病越早,治疗越晚,疗效越差。治疗弱视的基本策略为精确的配镜和对优势眼的遮盖。
1.消除病因 矫正屈光不正,早期治疗先天性白内障或先天性完全性上睑下垂等。
2.遮盖治疗 常规遮盖治疗即遮盖优势眼,强迫弱视眼使用已有200余年历史,迄今仍为最为有效的治疗单眼弱视的方法。用遮盖法治疗时,须密切观察被遮盖眼视力的变化,避免被遮盖眼发生遮盖性弱视。复诊时间根据患儿年龄确定,年龄越小,复诊间隔时间越短。1岁儿童复查间隔为1周,2岁儿童复查间隔为2周,4岁儿童复查间隔才能为1个月。因为弱视治疗易反复,双眼视力平衡后,要逐步减少遮盖时间慢慢停止遮盖治疗,以使疗效巩固。 3.光学药物治疗 研究发现,中低度屈光参差的患者,利用一眼视远,另一眼视近,未形成弱视。基于这一发现,人为造成一眼视远,一眼视近,是压抑疗法治疗弱视的基础。适于中、低度单眼弱视及对遮盖治疗依从性不好的儿童。
治疗方法包括:
① 近距离压抑疗法: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每13点1%阿托品散瞳,戴矫正眼镜,使优势眼只能看清远距离。弱视眼在矫正眼镜上再加+3.00D,使之无需调节便能看清近距离。
② 远距离压抑法:适用于最佳矫正视力>0.3的儿童。优势眼过矫+3.00D,使其只能看清近距离。弱视眼只戴最佳矫正眼镜,促进其看远。
美国小儿眼科疾病研究组主持的一项多中心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对3~7岁中度弱视(弱视眼视力于0.2~0.5之间)儿童,遮盖治疗和阿托品压抑疗法产生的效果相似,都可作为此类儿童弱视的初始治疗。
4.其他治疗 后像疗法、红色滤光片(波长640nm)法、海丁格刷也是弱视治疗的有效方法,主要适于旁中心注视者。视刺激疗法(CAM)对中心凹注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较好,可作为遮盖疗法的辅助治疗,以缩短疗程。
5.综合治疗 对于中心注视性弱视,采取常规遮盖疗法,或压抑疗法,联合视刺激疗法(CAM)、辅助精细训练;对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可先采取后像、红色滤光片或海丁格刷刺激转变注视性质,待转为中心注视后,再按中心注视性弱视治疗。也可直接常规遮盖。
(一)去除诱因
充分矫正屈光不正、解除引发两眼异常相互作用的剥夺因素。如早期行先天性白内障摘除术、上睑下垂矫正术等。
(二)根据弱视眼的注视性质选择恰当的治疗方法
1.遮盖疗法
通过遮盖主眼,消除双眼相互竞争中主眼对弱视眼的抑制作用。此方法简便,疗效肯定,适用于中心注视与旁中心注视。常用的遮盖疗法有完全遮盖与部分遮盖。完全遮盖是指全日遮盖,部分遮盖是指每日遮盖数小时或采用半透明纸或塑料薄膜遮挡主眼镜片,使主眼视力比弱视眼低两行以维持弱视眼所获得的视力。目前临床多主张治疗初起必须全遮盖,当为了巩固或维持疗效时,选择部分遮盖。
遮盖治疗注意点:遮盖治疗必须严格、彻底,同时避免形成遮盖性弱视。Von Noorden主张1岁儿童采取3:1规律,即遮盖主眼3天,盖弱视眼1天;2岁儿童采取4:1规律;3~4岁儿童遮盖主眼时间可适当延长。若弱视眼经遮盖后视力改善不明显时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但需同时加强复诊,复诊间隔时问不能超过2周,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
遮盖治疗时,应当坚持直至双眼视力相等。持续遮盖3个月而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进步时可终止遮盖疗法。一旦弱视眼已经获得最好视力后,可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每天打开主眼两小时,1个月后若弱视眼视力不变,则打开主眼4小时,1个月后若视力仍不变则可增加打开主眼至6小时,以后8小时直至全日打开。此外,为了加强疗效,可在遮盖治疗同时辅以精细作业,以刺激视觉,提高视力。
2.红色滤光片疗法
适用于旁中心注视、游走注视。治疗时首先遮盖主眼,在弱视眼矫正镜片上加用一定规格的红色滤光片(能通过600~640nm波长的光线为宜),促进旁中心注视自发转成中心注视。由于加用红色滤光片后,可见光线减少,深度弱视及视力极差者不适合此疗法。
3.压抑疗法
指应用药物、光学等方法使弱视眼与主眼分别视近与视远形成交替注视。适用于遮盖治疗顺应性较差的病例。压抑疗法有压抑注视眼看近,压抑注视眼看远,完全压抑以及交替压抑等。压抑疗法最大的缺点是仅适用于中、低度弱视,而且疗程长、费用高,疗效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4.视觉生理刺激疗法(CAM)
1978年,英国Campbell等人发现大脑皮质感光细胞对不同的空间频率有很好的反应,神经元对空间频率作灵敏的调整,据此设计了CAM 刺激
仪,利用仪器上的黑白分明的反差强的空间频率高的条栅旋转时从各个不同角度刺激弱视眼的视细胞,由此可以提高视力。此法最适于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方法简便,疗程短,平时不需遮盖健眼,患儿及家长易于接受和配合,但有关疗效机制仍有争议。
5.后像疗法
又称增视疗法。原理是以强光炫耀弱视眼黄斑周围视网膜使其抑制,同时用闪光刺激黄斑中心凹提高视力。该疗法的主要特点是能够改变注视性质,适用于年龄较大、原始视力极差的病例。
6.海丁格刷训练
原理是依据眼内视现象刺激弱视眼黄斑中心凹提高视力。如正常眼通过旋转的偏光镜片注视时,在蓝光的背景上可看到两个三角形尖端相对的毛刷样影像,围绕着中心注视点转动(极化光作用于黄斑部放射状纤维所致)。由于弱视眼黄斑区存在抑制性暗点,治疗初多不能看到此现象,但经过训练后随着黄斑中心凹抑制的解除可逐步看到此现象。
7.药物治疗
原理是降低神经细胞的功能阈值,延长或恢复视觉可塑性。常用药物有左旋多巴、卡比多巴和胞磷胆碱等。弱视药物治疗的疗效尚有待临床的进一步验证。
以上资料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部分摘自(易视界眼健康管理机构 弱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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