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是否构成工伤
3个回答
2018-07-05 · 创业者身边的法律顾问
关注
展开全部
职工在企业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是因企业管理不善,对食堂食物购置渠道审查管理不力,食物安全卫生质量把关不严,食物不符合卫生条件等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并非职工本人责任,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伤、残、亡,应由企业承担责任。《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规定,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者,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职工的情况,但鉴于上述文件出台时间较早,实践中是否能够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存在风险,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途径求偿。
北京天路达
2024-11-04 广告
2024-11-04 广告
作为北京天路达燃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针对食堂燃气改造的方案如下:首先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隐患。接着,我们将更换老化设备如燃气表和阀门,确保符合最新安全标准。同时,对老化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维修或更换,增强抗压能力。此外,我...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北京天路达提供
2018-03-1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吃工作餐中毒算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
如果是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食物中毒,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吃工作餐,不是工伤,由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如果是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食物中毒,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吃工作餐,不是工伤,由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四、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我们吃食堂里的菜中毒该不该找单位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