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拆迁98年有土地使用权这么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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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2
不知道你是不是这个时间段所发布的公告,要是下面的这个图片不是你们这次的征地批次,你可以拨打你们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电话来询问这次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只要征收必有公告,上面对于补偿的相关事宜都写的很清楚。要是觉的补偿不合理,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维权。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温土资瓯公[2017]6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
2、项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06月16日以浙土字(330304)A[2017]-0005号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2.5254公顷, 其中:征收南湖村集体土地18.3189公顷(计274.7835亩),其中一般建设用地11.3264公顷(计169.896亩),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6.9925公顷(计104.8875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
三、征地补偿标准:
2、征地补偿费用为:2044.389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肆拾肆万叁仟捌佰玖拾贰元整),其中:
1) 土地补偿费:659.4804万元。
2) 安置补助费:1318.9608万元。
3) 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65.9480万元。
4)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实另行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252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6293.25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的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听证申请。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本机关(联系电话:85250780、联系地址:瓯海区府11号楼406室),逾期将被视为放弃。
六、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并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机关组织实施。对公告涉及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在本机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zgt.gov.cn)公告公示专栏内予以公布。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机关已经与被征地村、街道办事处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事处和被征地村要按照协议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5250780 监督电话:0577-88367317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