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类包括哪些专业
知识产权专业、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司法警察学专业、社区矫正专业。
法学类专业学生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扩展资料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大类
法学专业主干学科为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海商法为其他重点学科。
该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扩展资料
“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
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
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由日本输入。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于1868年首次用来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Rechtswissenschaft等词汇并对之作了详细说明,该词于“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传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