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长期空置需要交管理费吗?
需要交管理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车位长期空置一般来说是需要交管理费的,因为车位虽然空置,但是物业仍然在管理。不过,有些地方拟定了关于停车的管理办法,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车位应缴纳停车服务费,空置的免费;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需按小时收费;执行公务以及为业主配送物品、维修服务等车辆一律免费。
物权法并没有对空置车位管理费做出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小区内车位的收费标准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拟定收费明细的,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依据物价局制定的物价标准审批同意后执行的收费标准,所以,车位长期空置需不需要交管理费,主要是看物业的管理方式。
扩展资料
空置车位服务费新规定,在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车位超过1个月未停放机动车的,应由车位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自车位未停放机动车之日起免收停车服务费。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