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狄金森诗歌:美国诗歌的新纪元
她的诗作,和惠特曼的一样,已被公认为标志着美国诗歌新纪元的里程碑。他们对诗歌的传统规范都表现了不驯的姿态。有人说,“惠特曼和狄金森写诗,都好像从不曾有人写过诗似的。”但是他们风格迥异,各趋一极。惠特曼的艺术境界是宏观的、外向的;狄金森则倾向于微观、内省。如果能用“豪放”表述惠特曼诗风的主要特征,也许可以说狄金森的艺术气质近乎“婉约”。
他们所处的时代,在社会思想上是清教主义影响日趋衰微而余威犹在,文艺领域内后期浪漫主义已经气息奄奄却又无以为继,但是在政治上摆脱了殖民统治,加强了中央权力,并且在经济上解除了蓄奴制枷锁,工商业得以迅猛发展,甚至,已经开始向外扩张,日益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一种新的民族感情已经觉醒,而且正在加强。在文化上认为旧大陆月亮比新大陆月亮圆的时代也在成为过去,曾经作为前宗主国英国文学支流而存在的美国文学,现在,强烈要求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形象、自己的特征,总之,要求有自己的个性。
狄金森和惠特曼在思想感情上,都和时代精神相通。诗,在美国,从什么时候获得“现代”面貌,从什么时候有了美国气派?这两位诗人,是并立的分水岭。
从20岁起,她已经在写诗。1862年,她32岁那一年,为了写诗而写信求教于托马斯·温特沃斯·希金森。但是希金森不是发现新星的伯乐。对于她的诗,他建议“推迟发表”。而她,竟把发表推迟到了身后。
诗如其人;诗,即其人。狄金森的诗充分反映了她的独特个性。但是,只有个性,既不会有诗,也不会有诗人。诗的创作源泉,只能来自生活。狄金森自有狄金森的生活,虽然阅历不广,但是体验较深;虽然曾被接触不多的部分人称为“修女”,却除了终身未嫁和不曾生育,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女性,也尝味过爱的甜蜜和酸辛。经过狄金森学者细致入微的研究,加上她自己措辞隐晦却仍可解读的诗篇,她的感情生活已无隐私可言。她告诉我们: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她写爱的萌动、爱的燃烧、爱的消失,有甜而不腻的喜悦、炽烈而蕴藉的吐露、苦而不酸的沉痛、绵绵难绝的长恨。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写来清新、别致。例如《“为什么我爱”你,先生》,她甚至能够写出难得有几个女诗人写得出的一个女人只能意会的感受: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 *** 灵魂的头皮,剥掉
飓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派宁静
她热爱自然,写自然如写家园,她对自然界的一切“住户”,“丛林中美丽的居民”无不满怀亲切柔情,而且观察仔细,常有精致入微、准确生动的真切描绘。她坚持真实,对真实有一种不妥协的忠诚。她确信:“真与美是一体”。有些平凡的景象在她笔下写来,时而惊心动魄,时而悦目怡神。其魅力就在于总能使人感受到一种无可置疑、确实存在,却又是从不曾被意识到的美。日出,是像宇宙本身一样古老的题材,她却写得仿佛是崭新的最新发现,而且,有极其浓郁的“现代”感:
太阳出来了
它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车辆来去匆匆,像报信的使者
昨天已经古老!
她爱生活和生命,她试图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地探索、解释和表达生的意义。她的诗里还有引人注目的大量死亡,因为在她所接触的狭小天地里,有许多亲友邻人由于疾病、战争(内战和外战)或贫困,先她而相继凋零。和死神打交道多了,以致连死也使她觉得“彬彬有礼”,而且“亲切”。由于人世间有比死更可怕、更难忍受的事,所以,她并不畏死。
她写死亡,不同凡响,尤其和流行的感伤滥调大异其趣。既然生开始,死也就开始,她“并不害怕知道”,她视死如归。1886年5月她临终前留给两个“小表妹”的最后一封遗书,只写了两个词构成的短促的一句:“归”(Calledback)。今天,我们在艾默斯特西墓园狄金森墓碑上看到的就只有她的“生年”、“归年”,而没有“卒年”。
她的死亡诗很有点一生死、齐彭殇的味道,却又不完全是,因为她虽不畏死,却更眷恋生活,一想到生活,就使她“心醉神迷”。她写死亡,甚至写死后的“体验”,往往是幽默和诙谐压倒了感伤。
她的思辨能力和想象力一样强,她写哲理,精辟深邃,耐人寻味,警句连篇。她主张:
要说出全部真理,但不能直说
成功之道,在迂回
……
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
否则,人们会失明
一般情况下,她的理念总是带有可感知的特征,总是以有尺寸、有音响、有色彩、有质感的形体出现。例如:“希望是个有羽毛的东西”,会飞,会唱,有体温,栖息在人们心底。但也有些诗,几乎就是 *** 的理念本体。在这类诗中,有更可爱、更耐人咀嚼的:
篱笆那边
有草莓,长着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上帝一定要骂我!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另一类,谈得较多的是上帝、天堂、永恒、不朽和信仰。这固然是她自身文化背景的某种反映她毕竟是在浓厚的宗教气氛下成长起来的;然而在更大程度上,她常常是借宗教圣坛上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用《圣经》的词汇和传教士的口吻发表她对人生的观感。
她追求“活的”、“能呼吸”、“有生命”的诗。从什么时候起,她决心写这样的诗,立志当这样的诗人,准确的年月已不可考。我们只知道,1862年是她创作欲最旺盛的一年,这一年她写了366首。她弃绝社交的理由,除了与爱情受挫有关,至少有一个,是为了写诗。通读全集,不能不赞叹她在有限天地里的广阔视野。她有效地利用了有限的直接经验,她接触到和接触过的一切,她无不采撷入诗。家务劳动可以提供素材,学校生活是另一个源泉,以至她会写出上帝“在天上那漂亮的教室里”之类的句子。她以丰富的书本知识和特异的想象力来弥补阅历:
要造就一片草原,只需一株苜蓿一只蜂,
一株苜蓿,一只蜂,
再加上白日梦。
有白日梦也就够了,
如果找不到蜂。
她的视线并未局限于她自我禁闭的象牙之塔和狭隘的自我探索。虽然应该承认,她果然是描绘灵魂世界风景画的丹青妙手:人类灵魂里应有的,她的笔下几乎尽有。通过阅读报刊,她也关怀家院以外的天地,而不乏刺时之作。她曾在一封信里写道:“请原谅我在一个疯狂世界里的清醒”。
她抨击“议会是根没有骨髓的骨头”;她嘲讽“真知灼见”服从“僵化的痴癫”。她也关心国家命运,甚至议论国际纠纷。她有一首诗讥评“大不列颠不喜欢那些星星”。
狄金森的创作盛期恰与南北战争同时,有800首是在这场以废除蓄奴制告终的内战进行期间写成的。她没有正面写她不熟悉的战争,但也不回避战争。“成功的滋味最甜”、“胜利到来已晚”,显然有战火的烙印。
狄金森之所以会被她死后将近30年才出现的意象派诗人视为先驱,是因为她的诗,应该说是到那时已经公开发表的那一部分,较之意象派共同信条起草人的作品更符合他们的信条。她的诗,如前所述,大多使用意象语言。她所塑造的意象,有一部分,可以认为坚实而清晰,较之后来一些意象派诗人完全排斥理念的“意象”更有深度而且丰满。狄金森和惠特曼,上承浪漫主义余绪,在他们不少作品中的表现毋庸讳言;下开现代主义先河,已经得到一致公认。
到1998年R·W·富兰克林经过进一步的编年考证编订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问世,人们所知的狄金森诗,共有1789首。而所增加的数量,并不是1789首与1775首之间的简单差额,而是由于富兰克林根据自己的考证,把他认为以前是拼接错了的拆开,把误收的剔除,未收的收入。
我们现在知道,狄金森曾有“艾默斯特修女”之称,只是部分人的片面印象和个别人的渲染,像她妹妹一样,错过了婚嫁好芳华,都是由于父亲太爱女儿,看不上登门求婚的年轻人,姐妹俩终老独身,却并未妨碍她们体验正常女人所能体验的全部生命过程。1932年,艾米莉的侄女玛莎在《面对面》一书中初次透露她姑姑和有妇之夫曾有过秘密恋情,晚年,和年长二十多岁、丧妻不久的洛德法官从交换情书开始,也有过一段甜蜜的准婚姻生活。事实上,她也留下了一些涉及 *** 欢乐和男女调笑的诗篇:
羞,不必畏缩着
在我们这样的世界里
羞,挺直了站起来
这宇宙,是你的
世界上居然有人批评狄金森放荡,那是洛德法官仅有的晚辈他的侄女,唯恐洛德再婚影响她可能的遗产继承。
2008年10月,我访问了艾默斯特,艾默斯特学院是东道主,他们好心把我的住处安排在正街(MainStreet)东端南侧的“艾默斯特客栈”(AmherstInn),正好和狄金森家的“家宅”(Homestead)和“长青居”(Evergreens)隔街相望。“家宅”已经被设置成“狄金森博物馆”,相邻的“长青居”,现今,估计也已作为博物馆的一部分对外开放。果然,正像王蒙告诉我的,我的中文译本《狄金森诗选》陈列在众多文种译本的中央。应馆长之请,我在译本上签了名。
此行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艾默斯特的书店。从那里出售的有关于狄金森的传记、论著、资料和文学创作种类之繁、数量之多可以看到,狄金森研究在美国的声势及研究成果的丰硕。其共同的特点是,多为独创性成果,没有一部是人云亦云的合成品。当你见到《狄金森:意想不到的佛家》,作者还在序言中称她为“艾默斯特的菩萨”,一定奇怪,但是,读过,你会承认,不无道理,成一家言。
读到观点各不相同的论著,不能不惊叹狄金森其人精神境界的渊深、其诗内涵的丰富,经得起多种理论、多种角度的探究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