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制足球比赛,每队比赛可以有几个人?
一场五人制足球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名,其中必须有1名为守门员。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因队员被罚出场,使得其场上队员少于两名时,该场比赛为弃权。正式比赛,都可使用替补队员。各队替补队员不得超过7名。
(1)队员的替换: 五人制足球比赛替换队员与十一人制有所不同,它可以在比赛未成死球时进行替换,叫做“机动替换”。“机动替换”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a.离场队员必须从边线上的替换区内离场。
b.上场队员也必须从替换区进场,而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方可 入场。
c.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d.替补队员入场后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 员,至此替换结束。
e.“机动替换”次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
(2)罚则:在比赛中进行“机动替换”,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场,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由主裁判员令被替换队员离场,对入场的替补队员给予警告,并由对方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当时球在罚球区内,则应在停止比赛时距球所在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执行。 如果替换队员未在替换区内进行,裁判员亦应立即停止比赛,由主裁判员警告有关队员,并由对方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当时球在罚球区内,则应在停止比赛时距球所在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