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察大队有执法权吗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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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环境监察大队显然是有行政处罚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具备环境执法资质的单位都是有处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磨裂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瞎液闭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埋州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环境监察大队显然是有行政处罚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具备环境执法资质的单位都是有处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磨裂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瞎液闭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埋州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