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党章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真执行这个规定,可以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防止出现对一些重要问题议而不决、延误决策,以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不正常现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是一个复杂过程,包含诸多环节,但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首先,充分酝酿。
在决定问题特别是决定重大问题之前,党组织要在组织内部开展深入讨论,让每个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主张,允许争论,以达成共识。
其次,组织表缺改决。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依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组织决定。同时也应看到,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那里,认真考虑少数人意见,善于从反对意见中发现问题。
再次,贯彻落实组织决定。
党组织讨论问题、作出决定,目的不仅在于统一认识,更重要的是确保行动上的一致。
最后,逐步消除意见分歧。
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之后,还要进一步做好消除意见分歧的工嫌散作。
一方面,要对持不同意见的人继续进行说服教育,尤其要注意用事实说话,促使少数人尽快改变看法,真正接受多数人意见。
另一方面,持反对意见的人要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如果坚信自己意见正确,就要积伏者判极主动地进行内部宣传、解释,争取多数人支持;如果发现自己意见是错误的,也要敢于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