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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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设计部工作总流程
1、1、 设计师配合业务员到现场量房,与客户一对一进行现场沟通,并做好详细的笔记记录。确保所量尺寸准确,无错量漏量现象。马桶、下水、地漏位置标注清楚。
1、2、 全面分析客户给出的一切信息,包括所有基本要求及经济能力,认真分析后才可以设计方案和统筹报价。
1、3、 限两个工作日内出齐方案(包括原始结构图、平面布局图、天花吊顶图、局部立面剖面图),报价。要求图纸合理严谨,报价准确无误。
1、4、 方案和报价全部出完以后必须进行二次检查,发现方案不周全报价不缜密应及时做出正确调整
1、5、 设计师在做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各项目单价,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项目单价。
1、6、 准备充分后与业务员沟通,选出一人做代表与客户联系沟通,尽量约客户到公司谈方案和报价,如客户有特殊情况不能亲到公司,设计师和业务员共同赶赴与客户约定的指定地点见面洽谈。
1、7、 每次洽谈完毕后必须及时向主管反馈洽谈信息和结果,并相互沟通分析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1、8、 二次修改方案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方案过程中设计师必须端正自我态度,以客户思想为主,个人思想为辅。
1、9、 重在跟单:设计师和业务员必须重视跟单,必须做到积极主动,相互配合,任何一方不负责任另一方都有权利督促和责备。
1、10、 达成协议签订装修合同时,设计师必须坚决执行合同中存在的各项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各条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1、11、 设计师应在签合同的同时合理安排工地开工时间和工期期限,确保工地准时开工,有充足的时间施工并准时交工。
1、12、 合同签订后开工交底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部交付所有施工图纸和报价表。合同中必须备份一份与客户手中相同参数的报价表。
1、13、 每次现场交底时,设计师必须本人亲自到场,配合工程部圆满的完成交底任务。其中包括水电工程项目交底和木工工程项目交底。
1、14、 设计师不得擅自承诺赠送客户任何报价表中不存在的项目,如有违反,设计师除承担所有后果外,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分。
1、15、 除交底外设计师必须至少三次亲临工地现场,设计师有权利监督工地现场一切硬件软件设施,有权利检验工地各项施工工艺标准,有责任调节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存在误差的项目,设计师有权利将工地现场“环境”反馈给公司并要求公司做出相应处理。
1、16、 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增减项目变更情况,必须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四方同意后才能生效。对于增项,设计师必须重新做出方案图纸,并且由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四方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视为无效施工,责任项目经理自行承担。
1、17、 设计师必须配合工程部催促客户交纳工程中期款和尾款,不得推诿托词,必须做到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
1、18、 电话营销员拉到有意向装修的客户,设计师必须再次与客户电话沟通,再次确定客户的基本信息后再做方案。
1、1、 设计师配合业务员到现场量房,与客户一对一进行现场沟通,并做好详细的笔记记录。确保所量尺寸准确,无错量漏量现象。马桶、下水、地漏位置标注清楚。
1、2、 全面分析客户给出的一切信息,包括所有基本要求及经济能力,认真分析后才可以设计方案和统筹报价。
1、3、 限两个工作日内出齐方案(包括原始结构图、平面布局图、天花吊顶图、局部立面剖面图),报价。要求图纸合理严谨,报价准确无误。
1、4、 方案和报价全部出完以后必须进行二次检查,发现方案不周全报价不缜密应及时做出正确调整
1、5、 设计师在做报价时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各项目单价,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项目单价。
1、6、 准备充分后与业务员沟通,选出一人做代表与客户联系沟通,尽量约客户到公司谈方案和报价,如客户有特殊情况不能亲到公司,设计师和业务员共同赶赴与客户约定的指定地点见面洽谈。
1、7、 每次洽谈完毕后必须及时向主管反馈洽谈信息和结果,并相互沟通分析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1、8、 二次修改方案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方案过程中设计师必须端正自我态度,以客户思想为主,个人思想为辅。
1、9、 重在跟单:设计师和业务员必须重视跟单,必须做到积极主动,相互配合,任何一方不负责任另一方都有权利督促和责备。
1、10、 达成协议签订装修合同时,设计师必须坚决执行合同中存在的各项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各条款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1、11、 设计师应在签合同的同时合理安排工地开工时间和工期期限,确保工地准时开工,有充足的时间施工并准时交工。
1、12、 合同签订后开工交底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部交付所有施工图纸和报价表。合同中必须备份一份与客户手中相同参数的报价表。
1、13、 每次现场交底时,设计师必须本人亲自到场,配合工程部圆满的完成交底任务。其中包括水电工程项目交底和木工工程项目交底。
1、14、 设计师不得擅自承诺赠送客户任何报价表中不存在的项目,如有违反,设计师除承担所有后果外,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分。
1、15、 除交底外设计师必须至少三次亲临工地现场,设计师有权利监督工地现场一切硬件软件设施,有权利检验工地各项施工工艺标准,有责任调节施工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存在误差的项目,设计师有权利将工地现场“环境”反馈给公司并要求公司做出相应处理。
1、16、 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增减项目变更情况,必须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四方同意后才能生效。对于增项,设计师必须重新做出方案图纸,并且由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四方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视为无效施工,责任项目经理自行承担。
1、17、 设计师必须配合工程部催促客户交纳工程中期款和尾款,不得推诿托词,必须做到没有任何借口和理由。
1、18、 电话营销员拉到有意向装修的客户,设计师必须再次与客户电话沟通,再次确定客户的基本信息后再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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