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大家谈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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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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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猪肉丢不丢人与成功无关
雁北飞
因卖猪肉而被大家熟知的北大毕业生陆步轩,近日带着自己的新书《北大“屠夫”》亮相第三届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现场签名赠书。他曾说自己“给母校丢了脸,抹了黑”,但现在他的心态变了,说“应该也不算给母校丢人了”。
在某种程度上讲,与前不久被媒体披露的北大自考学子送快递一样,陆步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着人们错位的“门当户对”就业观甚至是高低贵贱的职业观,有助于营造“职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的就业环境。而且,陆步轩将卖猪肉卖到极致后的成功,从一个侧面也再次启示人们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无论干什么,贵在坚守。
不过,在我们对成功的陆步轩报以掌声的同时,是否还应进一步深思:假如陆步轩卖猪肉没有获得成功,是否他就应该继续陷在“给母校丢了脸”的不安和自责之中?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卖猪肉丢不丢人,与成功与否无关,与什么出身无关,与如何卖猪肉本身有关。用心经营,诚信经营,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猪肉,就没什么丢人可言。假如卖猪肉者不诚信经营,缺斤少两,甚至以次充好;或者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得过且过等等,那么,即便他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也应该感到不安和愧疚。
当然,尽管卖猪肉不丢人,也不意味着名牌大学或者非名牌大学的学子们都可以去卖猪肉,那样就可能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我们不宜从陆步轩卖猪肉的成功之中,解读出所有大学生都可以不受专业限制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貌似激动人心,实则可能误入歧途。尽管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现象大量存在,正如上述北大学子卖猪肉、干快递甚至卖米线等,尽管也有中途辍学而创造奇迹的神话,正如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等商界奇才,但这并不能成为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忽视或弱化专业基本功训练的理由。
在某种意义上讲,创业像奔跑,专业学习像走,不经过专业系统的知识训练,没有涵养出较高的专业品质和学习素质,没有积淀出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就像是不会走就想跑那样有“拔苗助长”之嫌,走都走不好,何以奔跑?
因此,北大学子陆步轩的卖猪肉创业成功,并不意味着,大学生们就可以放松自己当下也许和将来所创之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专业学习。你将来可以不干本专业,但既然选择了,最好还是认认真真学一回,打好专业基本功,不管将来的路向何方,至少这四年,对人生有一个问心无愧的交待。
创意写作“抄袭门”考验审查能力
堂吉伟德
近日,“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被爆出一等奖获得者、江苏某中学高三学生王某的作品涉嫌(存在)抄袭,引发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该生6日还通过了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的初审,目前正在公示阶段。对此,北大培文杯主办方和清华招办均表示,正对其参赛作品及提交作品进行审查。(5月8日《新京报》)
在“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社会风气下,出现创意写作大赛抄袭的行为,当然并非偶然现象。更何况,在“背范文”和“抄范文”的教学模式下,很多青年学子都有不同程度的借鉴冲动。只是,当其把过度借鉴别人的作品,用于参加大赛并获奖,取得了“自主招生报名初审”的资格,那么所涉抄袭事件,就具有了公共性的特质,因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理应为此付出代价。
按理说,冠以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的名头,一等奖获得者还将获得北大、清华等高校的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如此有影响力的赛事,理应对作品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把关,并将其作为一道严格的程序。何以未能发现抄袭而让其“登堂入室”。抄袭之风的日盛,甚至达到了无孔不入的境地,包括大学导师、科研专家等群体在内,也成为抄袭的重点,大学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机构成为抄袭的重灾区,其实跟审查机制不畅、审查能力不强有直接的关系。一篇作品在入选或者上报时,没有被及时发现抄袭而被淘汰,给了抄袭者过于宽松的环境,让投机者有了投机的巨大空间,那么就无以遏制其投机取利的冲动。
在国外,对论文和学术的真假有着严格的鉴别机制,诸如著名的Turnitin反剽窃系统,就可以检测相似度,然后根据相似度判定是否抄袭或者剽窃。技术运用具有兼容性,国内同行在采取“拿来主义”之时,还可以使用专业的搜索引擎,利用海量的数据进行技术把关。不过,很多抄袭或者剽窃事件曝光,包括大量的高校论文和学术造假,都是通过内部或者外部人员的举报才被发现,那么足以说明,国内在专业性审查方面还存在短板,对于学术造假和作品抄袭等行为,还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关口”。门槛太过宽松,造假行为不能在“火眼金睛”下现形,那么创新写作的“抄袭门”就会屡禁不止。
其实,对于一篇论文或者学术进行真实、原创性鉴定,确实属于一门技术活,除了那种直接照抄照搬的抄袭外,“改头换面”的剽窃很难作出鉴别,仁智各见之下,也会引发很大的争议。因而,一方面需要建立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鉴别标准,对相似性进行细分化的明确,制定出一个可以参照的指南;另一方面要建立一个权威而高效的鉴别机构,对存在争议的行为作出终极裁决。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责任连带的体系,从论文和作品提供者,到指导者、导师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者,到最后对作品质量把关的评委,都应对其作品的真实性负责,在各自的环节中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以此形成一个链条式的把控机制,如此才能实现全面布控,并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如同市场上假货泛滥,跟监管机制的效力失灵有直接联系。论文抄袭、学术造假和作品剽窃,同样与审查能力不强联系紧密。王某的决赛作文的所涉嫌的抄袭,主要是人物设置、主要情节点及之间的逻辑顺序和部分语句等方面,跟传统的抄袭鉴定标准,有很大的差异性,若是对同人写作没有较深的专业认知,那么就很难对其否涉嫌抄袭及情节有多严重,作出专业性的判断。如此看来,在抄袭和造假已然升级的情况下,如何识假、辨假、防假和打假,已成为一个专业性的问题,也是防止“抄袭之风”泛滥的技术考验。
是先有道还是先有术,并非蛋与鸡的二维命题。其实,审查能力的缺失,跟对学术造假的纵容心态和宽容环境息息相关,只有对抄袭和剽窃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才能从政府部门、专业组织、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层面,建立高度协同和快速反应的体系,从而密织一张“疏而不漏”的大网,创意写作“抄袭门”才会无处遁形。
莫用商业的喧嚣淹没母亲节的内涵
斯涵涵
今天就是母亲节。各类商家大打温馨亲情牌,各种商业广告扑面而来,借母亲节推销产品的广告:孝敬爸妈就买“某某某”、母亲节倒计时,你的礼物准备好了吗? ……凡此种种,比比皆是,小到鲜花大到房产,衣食住行、美容保健、珠宝保险无所不包……一年一度的母亲节,被商家不遗余力地作为促销的高潮节点,当母亲节被商业气息浓重包围的时候,一片热闹、喧嚣之中,我们可还记得母亲节的初衷?
母亲节的设立是为了纪念和赞扬全世界的母亲,应该是感恩、孝敬的节日。中华民族历来有爱母敬母的优良传统:“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灿灿萱草花,罗生北堂下。慈母倚门情,游子行路苦”等无数诗词歌赋表达了深厚的母子深情,而这个舶来的西方节日与古老的民族情结紧密结合,就迅速得到认可和流行,敬老爱老的“孝亲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然而,过度商业化冲淡了感恩气氛,弱化了优秀文化传承,商家的过度包装,狂轰滥炸,往往使得原本温情的节日逐渐变味:当价值不菲的“礼物”阻滞了子女回家的脚步,当母亲节成为大肆促销的营销工具,节日活动若仅仅停留于高价送礼物,甚至攀比礼物,其实是对母爱和感恩的双重绑架。
悠悠寸草心,难报三春晖,母亲节应重在内涵而非形式,它不是商家炒作的购物节,也不该是一年中热闹异常而平日冷落的一天,母亲节是提醒子女孝顺母亲的具体、实在的日子,它应该贯穿于我们的一生,是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孝”德发扬光大的重要基础。
母亲节应轻形式重内涵。这一天,我们不妨抽空回家去帮母亲干点家务、听母亲拉拉家常,给母亲一个拥抱;不能回家的人给母亲一声问候,像母亲待我们小时候一样给母亲一句叮咛,捎去自己对母亲的思念和祝福……常言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真诚的感恩是最有效的“亲情存单”,实际的孝顺行动是比金子还宝贵的财富,在母亲眼里,一个真诚的笑脸都如鲜花一样美丽,一个孝顺、上进、勤勉、快乐的孩子,就是我们送给母亲的最好礼物。
在宿舍实践公共精神和契约精神
施芸卿
近期,《光明日报》开设《宿舍里的文明》专栏,讲述各地高校以宿舍文明为起点,构筑大学精神的故事,引发了很多社会学意义上的思考。
宿舍交叠着公共性与私密性。较之家庭生活,它是公共生活的开始,而较之更广阔的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这里又有着私密的兄弟姐妹情谊。作为人生来说,宿舍又是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衔接。大学宿舍承载着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生阶段,既带有强烈的不确定,又充满无限可能,因此成为青春记忆中特有的吉光片羽。
但近年来,宿舍中不愉快乃至极具伤害性的事件,如凶杀、投毒,将大学同学尤其是舍友之间该如何相处的问题推到了舆论面前。究其原因,一方面可以追溯到深层的社会结构,阶层的贫富分化使同宿舍同学之间差异增大,由此引发宿舍矛盾;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看到独特的时代根源。“90后”成长于一个中国社会个体崛起的大背景下,处于备受家人朋友关注的小环境中,这些都使得这代人的“自我”尤为凸显,对话语权有很高的要求。
引发矛盾乃至悲剧的都是小事,给室友起绰号、奖学金评定存在竞争、唱歌影响室友等,而值得关注的正是这点。在大学宿舍狭小的群体空间里,性格不同、爱好不同、生活习惯不同的年轻人住在一起,寝室很容易成为各种矛盾激化的“培养皿”。要注意到,尽管“90后”的标签是“自我”,但从更深层的文化心理来说,这种自我多见于表面特征,如发型、着装、兴趣爱好,尚未成型地发展出与之相应的能自治的个体。换言之,成为拥有完整个人权利,实现自主决策并自我负责的个体。因循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格,个体是借由与他人的关系来定义的,称兄道弟还是反目成仇,在于是不是将对方视为自己一伙,纳入这个以“自己”为圆心的差序格局的圈子。
因此,仅有“自我”而无“自治”,就会一不小心使“自我”变成“自私”,处理事情凭一己好恶,意气相投则称兄道弟,遇见差异较大的,轻则漠视,重则成了冤家对头。
这种自治、自立个体的养成,既是公民精神的来源,也是公共生活的基础。因此,宿舍成员的和谐相处,在于青年人要有意识地厘清公共事务和私人生活的边界,学会自主承担思考和行动,建立价值观和行为清晰的个体疆界,实践公共精神和契约精神。具体来说,在面对矛盾的时候不仅要学会自我疏导或寻求帮助,更要学会冷静说理的能力;在追求自我和自由的同时,要意识到个人自由的边界要以不影响他人为原则;在处理宿舍公共事务的时候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尽量确立公正的民主程序等。只有尊重个体,才能包容差异。只有一个个理性独立、能实现自我决策并为自我负责的个体,才能奠定良好的公共生活基础,在此之上创造的公共生活才是持久和稳定的。
迪士尼“文明考卷”,考生不止是游客
薛家明
上海迪士尼尚未开园,但“五一”期间部分公共设施开放测试,原本测的是人流压力和服务质量,不料这没开园的迪士尼直接变成了中国公众日常文明行为的“大考场”。不仅出现“踩花客”“攀爬者”,更有灯柱被“到此一游”爱好者刻得“负伤挂彩”,照片在网上一经传出,网友哗然。大家纷纷感慨“太丢脸了!”(5月4日《北京晨报》)
其实迪士尼惨遭不文明行为蹂躏,并不让人意外。一则,这是部分国人的素质使然。他们能把“到此一游”刻到长城上,刻到云冈石窟中,当然也不会放过迪士尼的灯柱;他们能在远方的卢浮宫、马尔代夫海滩乱丢垃圾,自然也不会放过近在眼前的迪士尼。更重要的是,目前迪士尼乐园还处于试运营阶段,大到景区旅游路线的设置,小到休息藤椅、垃圾桶、指示牌的位置,都需要进一步磨合、进一步完善。尚不能提供最好使用体验的迪士尼,遭遇汹汹而来的游人,出现不文明行为,显然是大概率事件。
可见,媒体将迪士尼试营业期间的种种不文明现象,定义为“考倒”国人有失偏颇。没错,旅游也是一道文明考题,直接交卷的是游客,但答题的绝不止是游客。景区管理方面也是重要参与者。以如厕为例,小孩随地小便,不仅关乎游客素质,更与景区在厕所建设时忽略小孩如厕问题,厕所位置设置上不合理等因素,息息相关。不分青红皂白,将所有问题都扣到游客身上,并不公允。可见,景区在细节上的疏忽,看似不起眼,但一旦出现偏差,同样会在文明上“考倒”国人。
同样需要反思的是,社会管理者的态度。相关主管部门总是以“矫正”的心态,对待旅游不文明行为。而缺乏事前的预防和文明的教化。每次遇到大型活动搞运动式的“严防死守”。比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数以万计的志愿者,一边反复“试错”“纠错”。或者使用“马后炮”,对不文明者口诛笔伐,拉入征信黑名单。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当然需要惩戒和治理,但事后惩戒不如事前教育。需要追问的是,相比动辄出动上万人的运动式治理,我们的文明教育真的到位了么?
可见,迪士尼“考倒”国人是个伪命题。事实上,迪士尼“文明考卷”,考生不止是游客。在通过不间断的文明监督,严苛的旅游黑名单制度,倒逼游客提升文明素养的同时,景区和社会管理者也要自省。首先,迪士尼景区要自省自己的服务。尽管迪士尼的服务模式、运营理念,已在国外获得成功。但囿于历史因素、文化因素、环境因素,国人有一些特有的生活习惯。比如,爱自拍、北方人痰多等特点。迪士尼只有不断改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的旅游体验,才能帮游客满意答卷。
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要改变自己的方法和态度。相关部门要放弃“矫正”的心态,多些润物细无声的教化;少扣一些素质缺失的帽子,多些提前预防和设身处地的共治。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的管理成为文明提升的“催化剂”。
总之,迪士尼“文明考卷”,游客、景区各管理者都是“考生”,自有三方给力,迪士尼才不会“考倒”国人!
公交让座“道德绑架”论可以休矣
路工
近年来,“道德绑架”一词时髦得很,许多人动辄以“道德绑架”论事。近期网上就有一文,题为《“点名让座”更像是一种道德绑架》。
事情是这样的:4月6日,济南市122路公交车驾驶员杨涛按了两次“文明礼让宣传键”,仍旧没有乘客给一位站立的老人让座,便对坐在前排座位的女乘客进行了让座提醒。而这名女乘客在让座之后,把杨涛投诉到了公交车公司,认为公交司机提醒她让座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权利。“‘点名让座’确实像是一种道德绑架,并不值得提倡。”《“点名让座”更像是一种道德绑架》对此事评论说,“让座不是一种法律责任与义务,而只是一种道德自律行为,所以让还是不让的权利,掌握在当事人自己手里,别人并无权干涉。从这个角度来说,公交车司机即便是出于好心与善意,也不能点名要求某位特定的乘客给另外的乘客让座。”
笔者认为,这篇文章用词不当。明明是“提醒”,怎么成了“点名”?尽管司机的提醒有专指的对象,但“提醒”并不是强迫,这位乘客不让座也不必负“法律责任”,怎么就成了“干涉”?作为公交车辆的驾驶者和管理者,司机提醒乘客给老幼病残孕让座是职责所在,在公交上已是惯例,也是发扬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好事,怎能被冠以“道德绑架”之名?
其实,这些年因为公交让座问题扣“道德绑架”帽子的事件已有多起。2015年7月5日《法制日报》一篇题为《博爱专座涉嫌道德绑架,且慢叫好》的文章说:“公交公司与乘客之间是一种运输服务的合同关系,公交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强制一部分乘客给另一部分乘客让座或者留座。”《网易新闻·另一面》第672期的文章《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说得更为具体:“乘客买票上车,就是向公共客运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乘车时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就拥有相同的权利。”
这种说法,初看很“学术”、很“专业”,细思则不然。须知,公交是带有公益性质的交通。对于生理上处于弱势、需要照顾的老幼病残孕群体,公交公司通过设置专座、提醒乘客为他们让座等方式以保证这些群体的优先权,体现的是人道主义关怀。对乘客而言,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有需要的人让座可谓举手之劳见美德。
令人担忧的是,“道德绑架”论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笔者近日和一个年轻人聊起让座的话题,他就是以这种“票款权利”论和“道德绑架”论来为不让座的行为辩护。因“让座”引发的讨论,反而使不让座的人更加心安理得甚至理直气壮,这对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利还是不利?公共舆论要弘扬公序良俗,为不文明行为寻找理论根据不是有正义感的专家学者应当做的。公交让座“道德绑架”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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