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公章图样是什么样的?
印章是圆形,上有XXX省XX县民政局等字样,当中是个五角星。
公章规格:
1 、 党章一律饥棚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迟告,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 、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扩展资料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烂旦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公章
民政局公章为: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带散伍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掘尘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扩展资料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蠢或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参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印章是圆形,上有XXX省XX县民政局等字样,当中是个五角星。
公章规格:
1 、 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指闹,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唯念罩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 、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高弯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