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教育教学内容、
教学设计、教学技能、自我评价和综合表现(包括仪表与心理素质)。
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包括:
1、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等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
2、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3、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
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
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4、基本教育教学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