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三)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里,在税费减免、孵化空间场地费用减免、创业风险救助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解答。
一、孵化空间、租金补贴。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二、探索建立创业风险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可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后顾之忧。
三、减免这些税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