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如下:
1、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2、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