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了哪些宏观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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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宏观调控措施: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协助跨区域定向招聘、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多渠道公布复工时间、安抚疏导劳动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1、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协助跨区域定向招聘: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2、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氏猜纤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歼仿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多渠道公布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
4、安抚疏导劳动者: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兆锋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
5、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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